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赵雪影)5月10日,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四庭通过执行和解方式成功化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据了解,被执行人段某以投资工程急需用钱为由向申请人陈某借款,而后未按约定归还借款本息,拖欠一年有余。当日,执行法官接到申请人陈某打来的电话,说已经找到段某,执行法官遂将被执行人带到法院,要求其履行还款义务。起初,被执行人坚持声称没钱支付欠款,经过执行法官耐心开导,被执行人表示愿意与申请人和解并履行还款义务。
因被执行人一时无力全部偿还,考虑到案件实际情况,执行法官坚持以法服人,以情动人,说服申请执行人体谅对方的难处,最后,申请人自愿放弃部分本金及利息,同意段某先支付给自己3000元,剩余的43000元于5月14日前一次性还清,至此,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4月17日,领到42000元执行款的申请人王某紧紧握住执行干警的手连连表示感谢。
12月12日下午,荥阳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总标的10万余元。
11月30日上午,鹿邑县人民法院徐莹敏法官收到了从一份从郑州市寄过来的快递。
近日,西平县法院立案庭民事速裁团队适用速裁程序开庭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从立案到开庭宣判仅用两天时间,大大缩短了审理周期。
2015年至2016年张某分两次向秦某借款共计5.5万元,但借款到期后张某以各种理由逃避偿还,故秦某将张某诉至荥阳法院。荥阳法院于2016年10月17日作出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张某于十日内偿还原告秦某55000元及利息。但判决生效后张某仍以各种理由拒不执行,无奈之下,申请人秦某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1月20日,在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八八人民法庭大门口,当事人卫某为法官送锦旗。
11月20日,在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八八人民法庭大门口,当事人卫某为法官送锦旗。
11月20日,在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八八人民法庭大门口,当事人卫某为法官送锦旗。
11月8日,映象网记者从通许县人民法院获悉,在开封市中院执行局主持下,通许县人民法院和禹王台区人民法院采取协同执行方式,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案件。
宝丰县人民法院为响应“秋季攻坚”专项执行活动,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对损害人民合法权益的被执行人坚决严厉打击。
2016年6月叶县法院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判决被告侯某偿还原告孟某借款6万元,判决生效后,一直没有露面的侯某,非但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反而隐匿行踪。无奈,孟某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9月26日,汝州市人民法院院长杨长坡利用中午时间加班在该院四号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09年12月23日,由被告任某担保,原告崔某向被告李某出借40000元。当日,被告李某出具借条一张,被告任某在借条上担保人处签名。
7月25日,山阳区法院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案。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积极向被执行人释法析理,得到了被执行人的理解,主动将执行款交到法院,案件顺利执结。
为打造诚信内乡、法治内乡和平安内乡,进一步挤压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空间,内乡法院持续开展“夏季雷霆”集中执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