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陈磊 杨海斌)5月21日下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道才到许昌法院调研,并与许昌两级法院干警座谈。许昌市委副书记史根治,许昌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张宝生等参加调研。
胡道才院长首先来到建安区法院五女店人民法庭,实地查看了干警办公室、审判庭及正在建设中的人民法庭等,了解法庭日常工作开展、人员结构、员额法官配备、案件类型、调解率、结案率等情况,并询问建安区法院执行案件执结率、实际到位率、终本率及涉诉信访工作情况。胡道才院长要求进一步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切实提高案件调解率、结案率;强化执行举措,发挥优势,补齐短板,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
随后,胡道才院长来到许昌中院,听取许昌中院工作汇报后,与许昌中院班子成员、基层法院院长、中院中层干部座谈交流。胡道才院长首先肯定许昌两级法院整体工作,指出许昌法院工作亮点较多,诉调对接、电子送达等很有特色,尤其是近年来许昌两级法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成绩突出,人民群众满意度稳居全省前列,说明法院在许昌当地党委、政府领导和人民群众心目中形象良好,希望能继续坚持好、发扬好。就干警在座谈中提出的“基层法院编制、审判流程管理、员额法官进出机制、书记员招录、信息化建设、绩效指标设置、涉诉信访工作、执行质效和人民法庭工作”等方面的问题,胡道才院长一一作了解答。
就做好下一步工作,胡道才院长指出:一要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人大监督和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之间的关系。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管之后,地方党委与中、基层法院之间的领导关系没有变,地方人大与人民法院之间的法律监督关系没有变,上下级法院之间的监督指导关系没有变,各级法院要自觉接受当地党委的领导,主动报告工作,积极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要严格落实宪法法律的规定,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确保法院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健康发展。二要始终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通过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来服务大局、服务人民群众,是真正的“讲政治、讲大局”。法院领导干部要始终把忠实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作为讲政治的重要标准,通过办好每一个司法案件体现对党的忠诚和对事业的奉献。同时,对于党委安排的扶贫等事关大局的工作任务,以及需要法院发挥法律智慧,为经济社会发展出主意、想办法的重大工作任务,要全力以赴做好。三要做到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并重。实体公正有赖于程序公正,重视程序公正,是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的基本要求。只有尊重当事人的程序权利,在诉讼过程中让当事人充分行使依法应当享有的诉讼权利,当事人才能体会到法院和法官的公正。程序公正也是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必然要求。实行员额制改革、权力下放之后,只有在坚持程序公正高效的前提下,发现错误及时纠正,才能促使法官队伍尽快成长,才能让不称职的法官退出员额序列,才能真正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四要下大力气解决执行难问题。法院“一把手”、执行局长要高度重视,按照“四个基本”要求,对照第三方评估指标,补短板、强弱项;要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曝光和联合惩戒力度,提高执行效率;要实事求是处理终本案件,既不能人为压缩终本率,也不能随意终本,必须严格规范终本行为;要加大与公安等部门的协调力度,形成打击拒执犯罪、制裁失信被执行人的合力,确保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如期实现。五要加强并正确对待诉调对接工作。要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把部分简单、容易解决的矛盾纠纷消化在诉前,同时要尊重保障当事人的诉权,要注意不能把诉调对接当成缓解人案矛盾的“蓄水池”,违反立案登记制的要求,人为地把案件挡在法院门外;要严格诉前调解时间,调解不成要根据当事人的意愿依法及时立案;要注意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注重发挥当事人和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仅凭法院一家的热情去推动,诉前调解的效果将会大打折扣。六要加强信息化建设。信息化是解决法院问题的最好手段,只要抓好信息化建设和运用,审判管理就能事半功倍;信息化是加强审判监督和管理的最有效最直接方法,能够及时发现并改进法院衙门化、法官官僚化倾向等问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带头用,带动法官和干警去学、去用,使网上办公办案成为工作习惯。七要做好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要坚持审判工作中心地位,大胆遴选年轻法官入额,充实到审判一线,确保审判工作后继有人。要做好内设机构改革的准备工作,“一把手”要提前思考,提前谋划,防止内设机构大幅压缩之后,干警思想出现波动。胡道才院长最后强调,法院的重要事项、重点工作、重大困难,要主动向地方党委报告,要紧紧依靠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监督和支持,解决问题,推动工作。
2月10日下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道才到兰考县人民法院调研指导工作,看望慰问全国“最美基层干部”闫胜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