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崔佳 李扬)近日,襄城县人民法院深夜抓获一名失信被执行人,然而让人意料不到的是,这名失信被执行人竟然是一名网上通缉犯。
2018年5月22日晚上22时许,襄城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员海垚接到申请人盛某的电话,称在襄城县某小区发现被执行人谢某的行踪。经与执行局长陈京伟请示,执行员海垚当即组织7名执行干警,迅速到达申请人提供的地点。当时申请执行人盛某、被执行人谢某两人正在争论,被执行人谢某看到警车撒腿就跑,执行干警随后紧追,在小区内追上被执行人谢某后将其带上警车拘传到襄城县法院。当天恰逢国家电网调整线路,襄城县法院一片漆黑,在机关院内陈京伟局长和执行员海垚借着月光询问被执行人。在经过释法明理后,谢某依然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依照法律规定,法院决定对谢某拘留十五天。执行干警随即分成2组,一组带着被执行人谢某前往襄城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另一组带着电脑、打印机想办法准备拘留材料。在襄城县看守所采集信息时,干警发现谢某在2016年11月18日因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被山西省晋中市公安局城区分局网上通缉追逃。由于情况特殊,执行干警当即拨打了110反映情况,经过沟通,决定先对被执行人谢某某执行司法拘留,随后由公安机关再开展相关工作。
目前,襄城县人民法院已与山西省晋中市公安机关取得联系,等待谢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失信人耍横不还钱,法院扣划公积金。近日,对于被执行人张某,尉氏县人民法院通过对其社保账户中6万元住房公积金依法强制提取,实现了申请人的胜诉权益。
据了解,朱某为杨某运输货物,双方签订了运输合同。生意结束后,杨某迟迟不肯支付朱某一万元的运输费用,朱某无奈之下将杨某诉至西峡法院。
近日,对于被执行人张某,尉氏县人民法院通过对其社保账户中6万元住房公积金依法强制提取,实现了申请人的胜诉权益。
5月23日下午,一直软磨硬泡不肯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张某,在涉嫌拒执罪面临逮捕之际终于幡然醒悟,将标的金额合计57万元的两起案件,以房产作价、工程车租金代偿加现金的方式妥善解决。
为使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百日会战”打出声势,5月23日,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法院向失信人群发催收彩信,发出最后通牒,以此对“老赖”形成警示,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
5月22日上午,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陈登级突然接到杨老汉的电话,一再夸赞法院执行力度大,许某主动将1千元劳务费交给了他,并表示会尽快到法院办结案手续。
被执行人欠钱不还,被法院列入失信黑名单,直到出行受阻,才急忙到法院履行还款义务。5月21日,叶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离婚纠纷案,叶县马某因购买飞机票受阻后,主动还清欠款。
5月21日,通许县法院执行干警乔装打扮成农民工,潜入祥符区西姜寨乡某工地,冒雨将失信人杨某抓获,为执行一起劳务纠纷案赢得了转机。
5 月 18日中午,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龙亭区某酒店门口将正在参加朋友儿子满月酒的被执行人朱某拘传至法院。
5月17日,孟津县人民法院“百日攻坚”集中执行行动再次来袭!
5月17日上午,还未到上班时间,舞钢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就接到申请执行人张某的线索电话,声称发现被执行人车辆,执行局立即组织干警前往线索地点,经过一番周折,将被执行人车辆依法扣押。
5月16日上午,邓州市苗某某,因不满法院报道集中执行宣传活动,在办公场所大吵大闹,并对执行干警进行阻挡、撕扯、威胁。因其行为严重影响了正常的执行工作秩序,邓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对其司法拘留十五日。
5月16日上午,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刘鑫源参与执行的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的被执行人,因害怕在村里丢人主动打来电话,要求履行法律义务,并从银行转来全部5万余元案件款,使这起案件圆满执结。
5月16日上午9时15分,在北京市大兴区某住宅小区门口,被执行人刘某刚刚发动车辆,从早上七点一直在蹲守的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如同神兵天降,拉开车门,向刘某出示了拘传票。
5月15日上午,孟津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驱车百里,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张某擒获并顺利带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