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许昌讯(记者康世保通讯员 芦萍 耿鹏帅)“李律师,这些证据和材料基本上都齐全了,一会我再整理一下,就可以直接送到执三庭进入评估拍卖程序了。”6月13日,在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财产处置对接的执行法官一边仔细审核代理某银行追贷案件的律师李某所提交的证据材料,一边对李某说道。
李某所提交的材料是他取证的被执行人财产证据,以往这样的工作是需要执行法官亲自去的。今年5月,魏都区法院试行“律师调查令”,律师经申请后,持法院颁发的调查令就可自己去相关部门调取证据,法院审核该证据后直接进入下一步执行环节。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执行案件呈现井喷局面,在案多人少局面下,如果执行法官把大量精力用于对被执行人财产的调查取证及手续整理上,势必极大影响执行效率。而借助律师在民事诉讼诉讼和执行方面中调查取证的职能作用,让律师成为执行的协助力量,就可以很大程度上节约司法资源,加快案件的流转速度。”魏都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玉华说道。
据悉,律师持令可向有关部门调查收集银行账户、登记资料、档案材料等书证、电子数据以及视听资料等证据。接受调查人应当根据律师调查令指定的调查内容及时提供有关证据。
“我们有了这个调查令,好比有了‘尚方宝剑’,使我们在调查取证时更有底气,我们去调取证据,既可以更方便当事人获得债务人的财产线索,又能帮助法院提高执行效率,这是一举三得的好事。”某银行法律顾问刘某对律师调查令举手赞成。
律师调查令在魏都区法院实施一个多月来,该院已开出调查令53份,案件调查取证时间由过去的20天缩短为10天,签发调查令的案件执结率和执行到位率达到95%。
2月22日,春节后上班第一天,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法院节后对全体干警猛敲“廉政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