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芦萍 罗喜涛)近日,被执行人孔某因害怕“失信黑名单”身份影响自己工作,主动到法院要求履行执行义务。在执行法官主持下,孔某在偿还部分贷款后和银行达成和解协议,法院也随之将孔某从“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撤下。
2014年2月,孔某妻子郭某以房屋抵押从许昌某银行贷款350万元,贷款期限为一年。期间,郭某按月偿还利息,但贷款到期后,却不偿还本金。经诉讼,法院判决郭某、孔某夫妻二人共同偿还350万元贷款及2015年2月之后利息。但直至到执行阶段,夫妻同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二人仍躲避执行。
就在二人名下房产进入评估阶段时,一直躲着不见的孔某却主动来到法院要求协商还款事宜。原来,不久前孔某所在社区竞选新的社区主任,孔某想参与竞选,但又害怕自己失信被执行人身份影响竞选,思来想去,在衡量利弊后,7月10日,孔某拿着30万元来到法院,请求将自己名字从“黑名单”撤下。随后,执行法官主持双方进行调解,在执行法官主持下,孔某和银行达成和解协议,孔某先行偿还银行30万元后,余额定期偿还。双方达成和解后,银行同意暂缓拍卖孔某房屋,法院也将孔某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撤下。
法官说法: 失信人上“黑名单”,有利于促进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执行义务。在《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失信”成了入党、入伍、公务员录取重要参考。
在任职资格限制方面,限制招录(聘)失信被执行人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失信情况将作为在职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参考;失信情况作为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以及党员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重要参考;失信情况作为入伍服役和现役、预备役军官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重要参考。同时,失信被执行人不作为组织推荐的各级党代会代表、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候选人。此外,失信被执行人在担任国企高管、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金融机构高管、社会组织负责人等方面都将受限。由此可见,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了执行义务,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或案件依法终结执行等,人民法院要在三日内屏蔽或撤销名单信息。失信名单被依法屏蔽、撤销的,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单位要及时解除对被执行人的惩戒措施。
7月3日,王某主动到叶县人民法院找到执行法官,表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并请求执行法官将其拉出“黑名单”。
近期,被执行人梁女士走在路上总是被熟人问起上“黑名单”的状况,原来她由于欠款不还,已经被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这种险些成为“网红”的体验,让她觉得尴尬不已。
“李法官,我再也受不了,担保这款我认了,这就把余下的欠款全部送过去,你们赶紧把我从黑名单上撤下来吧……”6月12日上午,巩义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李伟接到当事人曹某打来的电话,主动要求履行还款义务。
从目前情况看,抓住电子商务领域“黑名单”这个牛鼻子,应是打击整治电子商务领域违法失信行为的关键。
5月11日,被执行人杨某主动将所欠的5513.5元化妆品货款送到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履行完毕。
自今年4月20日起,鲁山县法院面对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艰巨任务,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百日执行攻坚”活动,除了高频次开展集中执行活动抓“老赖”外,王宏伟院长还特别指出,要把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上,通过广泛的宣传、立体化的曝光平台营造失信可耻、“老赖”可恨的浓厚氛围,通过对长期躲避的失信被执行人身份及欠款信息公之于众的方式,最大限度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生存空间。
2018年5月1日,失信被执行人马某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俗称“黑名单”)后主动履行义务。
2009年12月16日上午,原告石某在教室内被同学兰某用手打伤头部,伤势严重,石某到医院检查治疗花费医疗费,多次找兰某协商解决治疗费用,但始终没有结果,最终将兰某告上法庭。
近日,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案件从收案到送达执行通知书不到五天时间就顺利结案,获得了当事人的称赞。
4月23日,失信被执行人苏某接到执行干警电话后说道:“我马上履行,先不要纳入‘黑名单’!”随后,苏某主动来到法院履行判决义务。
4月18日下午,两位被列入试行“黑名单”的被执行人急匆匆赶到法院,找到执行干警李培辉主动请求履行四千元案件款,着实让执行干警吃了一惊。经多次寻找和电话联系均未果的被执行人今天怎么乖乖来还钱了?
4月12日,伊川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进来一个行色匆匆的人,进来就说:“法官,我是来交钱的,快把我从失信人黑名单上下了吧!”
“李法官,我这就把钱还上,我正在办贷款呢,在这个节骨眼上千万不要把我录到失信‘黑名单’里啊。”4月11日,被执行人葛某将全部1万3千余元执行款转入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一案一账户”内,这是该院成功执结的又一起“老赖”在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主动履行的案件。
4月6日,失信被执行人刘某因在外地出行受限,便委托自己的父母来到法院找到执行干警,主动要求和解,履行判决义务。
2016年1月,王某陆续以需要还信用卡、装修新房等为由向赵某向原告借钱,后经双方结算,王某共计欠赵某72500元。哪知王某向赵某出具了一张借条后就开始“躲猫猫”,赵某多次讨要都无果而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