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孙伟博 王战伟)“不要拍卖我的房子了,我今天都想办法把钱还上。”腾房公告粘贴出来不到半个月时间,被执行人宋超(化名)就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近日,禹州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一直推脱没钱履行义务的宋超当场将32万元现金交给申请人宋芳(化名)。
宋芳和宋超是堂姐弟关系,因生意周转需要,宋超分两次向宋芳借款共计30万元,约定借款利率为月息2分。借款到期后,宋芳多次向宋超催要,宋超一直推脱不还,失去耐心的宋芳将宋超起诉至法院。2017年10月,禹州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宋超夫妇支付宋芳借款30万元及利息。宋超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2月,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8年3月,宋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接到案件后,执行干警向宋超送达了执行催告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并告知其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后果。宋超表示自己愿意偿还,但是现今经济困难,无力偿还债务。宋芳表示不想和堂弟闹的太僵,尽量双方协商解决,暂停拍卖诉讼阶段查封的宋超的房屋。由于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今年7月,执行法官向宋超夫妇送达了腾房公告,决定对该房产进行评估、拍卖。眼看法院动起了真格,宋超夫妇一改“现在到处要账,等要回来就还款”的推诿态度,开始拿出诚意与宋芳协商。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案件成功执结。
月19日,平舆县法院执行法官依将被执行人马某豪宅拍卖,用于清偿债务,最终使得此案件得以成功执结。
10月17日,拿到执行案款的申请执行人刘某紧紧握住执行法官的双手连连道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