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沈丹阳 海建伟)“虎毒不食子。自己的孩子,即使患有再严重的疾病,我也不忍心丢在福利院。”说话的刘女士和丈夫王先生在如何照顾患有唐氏综合征的孩子的问题上发生了分歧,甚至因为抚养权问题闹上了法庭。在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承办此案的法官耐心的调解下,最终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刘女士与王先生经人介绍相识恋爱,两年后双方办理登记手续,并举行结婚仪式。结婚后一年,生下了一个女孩,但不幸的是,女孩出生后不久就被检测出患有唐氏综合征,并伴随有先天性心脏病,这对夫妻二人来说无疑是个晴天霹雳。思前想后,王先生把孩子送至福利院,送去后不久,刘女士于心不忍,又将孩子抱了回来。因为孩子得病的原因,双方在如何抚养孩子的问题上产生了严重分歧,王先生主张把孩子送至福利院抚养,而刘女士希望能够共同抚养孩子。双方的矛盾进一步升级,甚至闹到了离婚的地步。王先生遂将刘女士起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离婚并将孩子判令归男方或者归女方抚养。
承办此案的法官,首先了解了事情经过,考虑到孩子的特殊情况后,决定从调解入手。把双方组织到一起后,法官耐心的劝说王先生和刘女士:患上这样的病虽然不幸,但不能因为病魔而放弃了作为父母应该承担的责任,毕竟孩子是无辜的,她的成长比一般孩子更需要无微不至的照顾,如果你们不能做到共同抚养,那么就要考虑到更有利于孩子病情、孩子成长的抚养方式。法官虽然做出了不懈努力,但还是没有挽回双方的婚姻。最终当事人双方同意协商解决,并达成以下协议:双方自愿解除夫妻关系;婚生女由刘女士抚养,王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支付至婚生女十八周岁;王先生当庭支付婚生女协议签署前的抚养费10000元;如王先生不能支付上述款项,由王先生的父母承担连带付款责任,刘女士有权对王先生及其父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协议达成后,王先生当庭向被告支付了孩子的10000元抚养费。
“孩子被他爸爸带到了惠州,我要求执行孩子的抚养权,你们得把孩子给我要回来!”面对单某的要求,河南省息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熊懿辉犯了难。
2018年4月,杞县法院多次与被执行人及其夫妇进行沟通、谈心,告知其拒绝履行生效判决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决定按拒执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
6月11日,家住福建省的陆某(女),风尘仆仆的赶到巩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要求强制执行判决书确定的抚养权纠纷案件。
12月20日下午,南召法院执行分队在局长余承品的带领下冒着冬日严寒,不远千里奔赴广东省东东莞市大岭山镇强制执行一宗抚养权纠纷案。
12月20日下午,南召法院执行分队在局长余承品的带领下冒着冬日严寒,不远千里奔赴广东省东东莞市大岭山镇强制执行一宗抚养权纠纷案。
11月6日,中牟县姚家镇的胡某某和爱人一起,拿着新领的结婚证,激动的来到中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他们找到自己案件的承办人王锡华,主动要求撤案,并对王法官表达了感谢。
摘要
张某和蔡某在离异后仍共同生活,期间二人生育一女,后因感情不和,双方对女儿抚养权及财产分割产生分歧而闹上法庭。
未婚生子后才发现男友胡某早已成家,为此,王某将胡某告上法庭,要求判令非婚生儿子由自己抚养,儿子姓名改为随自己姓,胡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
男女双方经人介绍闪婚但未办理结婚证,同居期间生育一个男孩,男方外出长期打工,双方结束同居关系后,为争抚养权双方诉至法院。
4月15日,新野法院顺利执结一起变更交付未成年人抚养权案件,从立案到顺利执结只用了短短的十几天的时间。
近日,山西省稷山县的贾某因发现抚养了八年的孩子非亲生,一纸诉状将前妻王某诉至法院,要求变更孩子抚养关系,并要求王某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小孩抚养费。西峡法院受理此案后,面对双方当事人激烈的对立情绪,办案法官耐心开导,释法明理,最终使当事人息诉止争,案件得到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