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活动在建安区张潘镇开展,活动的主要内容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深入农村、社区宣传有关参保、缴费等方面的问题。哪些人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的条件是什么?4月5日,记者就这些问题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中心进行了咨询。
缴费标准有16个档次,缴费越多补贴标准越高
该中心工作人员春晓针对养老保险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
根据相关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现役军人),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缴费标准有16个档次,分别是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 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
对选择100元至400元缴费标准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500元及以上缴费标准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之日起,已年满60周岁的可以不用缴费,直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当时年满45周岁以上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向前补缴但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当时未满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得少于15年,中断年限可以补缴,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
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开始实施当年,已经年满60周岁选择不缴费的,可直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当年不满60周岁、现在满60周岁的,将当年的保险费逐年补齐方可领取养老金。
养老保险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自2015年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个月60元调整为每人每个月80元。每个月可领取的养老金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包含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银行利息)÷139+基础养老金。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的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已按规定领取养老金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都不转移。
参保人员死亡,无论是否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都可以依法被继承。
“建安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采取个人携带身份证到银行自行缴纳的方式。参保人员应在缴费年度内每个自然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将当年应缴纳的保险费通过承办银行缴纳至个人账户。缴费成功后,由承办银行为参保人员出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专用缴费凭证。”春晓说。
“养老金领取人员每年都要进行资格认证,这是对个人利益的保护。”在规定的认证时间内,应由参保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及养老金领取证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认证。没有通过资格认证的,社保机构应及时停止为其发放养老金,待其补办有关手续后,补发从停发之日起的养老金。
3月31日,平顶山市人社系统以“话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为主题开展12333服务热线活动,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和待遇领取、社保卡等方面的问题,由专家接听热线进行解答,社会各界可拨打12333咨询。
2017年1月1日起,社会保障费的征收由原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转到地税局征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征收移交地税部门征收后,广大社区居民还不了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征收方式已经改变。
3月29日上午,汝州市王寨乡召开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会。
为切实做好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使全乡居民享受到国家的惠民政策,3月29日上午,汝州市王寨乡召开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会。
3月30日,东风办事处社会劳动保障所开展了以“话说居民养老保险”为主题的“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活动,把城乡社保政策普及到社区全体居民。此次宣传活动在办事处社保所所长范亚军的带领下,社保所工作人员和南海北段社区等7名工作人员参与下进行。
3月28日上午,汝州市煤山街道召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安排部署会,包社区(村)领导、各社区(村)党支部书记、主任、社保协管员、社保所工作人员等共计30余人参加了会议。
3月28日上午,汝州市煤山街道召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安排部署会,包社区(村)领导、各社区(村)党支部书记、主任、社保协管员、社保所工作人员等共计30余人参加了会议。
截至2016年年底,我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4893万人,领取待遇人数1426万人,参保率达98.7%,参保人数和领取待遇人数均居全国第一。此次我省上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是继2011年上调5元、2014年上调3元之后,第三次调高该标准,将惠及近5000万参保人。
自2月14日我市市直第二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工作全面启动至3月20日,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处共采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登记信息91个、在职人员8896人,100%完成任务;采集退休人员2295人。与此同时,市直第二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单位征缴发放工作已启动,每月在职人员应缴纳养老保险费1167.1万元,应发放养老金796.8万元,结余370.3万元。
3月20日,汝州市庙下镇召开镇村干部会议,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知》,明确2017年该项工作的目标任务,确定全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任务数为33234人。
3月17日下午,记者在山阳区艺新街道工字路社区了解到,该社区开始2017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截止时间是3月30日。 据了解,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且已经领取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需要进行资格认证,2017年即将到领取年龄的人员(1957年出生)也应进行资格认证。
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收工作开始以来,汝南县老君庙镇党委政府及时召开党委扩大会进行安排部署,将该项工作提上当前中心工作日程。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近日,从确山县人社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心了解到,确山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已达28万余人,参保率达到了95%,已有约8万人开始领取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但参保人员普遍选择了较低的缴费标准,较高标准缴费的参保人员较少。
截至2016年12月底,基金征缴223182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39%。
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