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该局联合市财政、人社、卫计委、脱贫攻坚等部门于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有效衔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后仍有困难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逐步将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拓展至困境儿童、低收入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众。
《通知》提出,要全额资助特困人员参保的个人交费部分,对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个人交费部分,每人每年资助不低于30元。对经民政、扶贫部门认定确实无力交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困难群众,县(市、区)政府要资助支持其交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确保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同时,对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重点困难群众,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实行先诊疗、后付费。
根据《通知》,各地要合理调整医疗救助资金支出结构,稳步提高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资金支出比例。综合困难群众家庭经济状况、自负医疗费用、当地医疗救助筹资情况等,建立健全分类、分段的梯度救助模式,比照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分段报销比例,在年度救助限额内实施救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困难群众经各种保险报销后,自负医疗费用仍然较高的采取分段定额救助,进一步提高大病保险的保障水平。(记者 樊倩影 通讯员 孙伟鹏)
近日,确山县出台方案,针对全县困难群众实施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入院时不需缴纳住院押金,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医保、医疗救助经办管理机构之间进行结算,切实减轻患者垫资压力。
昨日,映象网记者从巩义市委宣传部了解到,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回归公立医院公益性,巩义市人民医院自今年6月10日开始启动“先诊疗、后付费”服务以来,截至目前,共有600余人次享受此项服务,进一步减轻患者经济负担。
日前印发的《贵州省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方案》明确,从7月起,该省农村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
近日以来,一条“巩义市人民医院开启住院费用‘先诊疗、后付费’模式”的信息,刷爆微信圈。这项涉及到巩义市近80万人民享受医疗改革红利的消息是否属实?
记者6月7日从市卫计委了解到,为优化医疗费用结算服务模式,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垫资压力和费用负担,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我省近日印发《河南省困难群众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工作实施方案》,对困难群众实施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
民政部要求,对经大病保险报销后仍有困难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收入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众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