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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面“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刑事法官王旭光的一天

2019-03-25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陈磊 牛丹)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总给人一种神秘感,刑事法官在庄严的法庭正襟危坐,手握法槌,更给人一种威严的感觉。现实中的刑事审判是怎么一种情形?刑事法官又是怎样的一个群体?3月18日,许昌市政法委组织的“今天我当班”集中体验采访活动走进禹州市人民法院,邀请《法制日报》、《河南法制报》、《大河报》、《东方今报》、《河南经济报》、《许昌日报》、许昌电视台、许昌电台、《法制与新闻》客户端的记者们,以及禹州通讯、精彩禹州、禹州电视台、禹州风等禹州当地媒体记者,直面“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刑事法官王旭光,用手中的镜头,记录一名普通刑事法官繁忙的一天。

王旭光,39岁,郑州大学法律硕士,禹州市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二级员额法官。2006年9月进入法院工作,2016年3月开始从事刑事审判,绩效考评连年居全院前列。2013年被许昌中院评为“许昌法院系统十大办案能手”、“裁判文书制作能手”,2014年被许昌中院评为“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先进个人”,2015年获个人三等功,2016年获个人二等功,2017年被评为许昌法院年度“廉洁诚信司法先进个人”,被河南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先进个人”,获个人三等功,2018年被河南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优秀办案法官”,撰写的一篇刑事判决入选全省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2019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选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早上不到7:30,王旭光照常早早的来到了办公室。每天到办公室,他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办公电脑,登录人民法院审判流程管理系统,点开“工作提醒”,查看是否有临期案件,并打开保管卷宗的铁皮柜,抱出一摞摞厚厚的刑事卷宗,整齐地放在办公桌上,翻看工作日志,有条有序的安排着一天的工作。

紧接着,8:30,他和主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徐水清一起前往禹州市扫黑办,参加扫黑办通知的公检法联席工作会。

会议结束时,已经是11:00。一到办公室,他赶紧坐到桌前,翻看在联席会议期间手机短信提示的有两件新案件办理的案件卷宗和起诉书,一件是危险驾驶案,一件是寻衅滋事案。忙完这些,已经是午饭时间了。

14:30,记者们准时到达王旭光的办公室,他已经开始梳理下午的工作,并认真提前阅卷再次熟悉陈某某危险驾驶罪一案的案情。

“庭审准备工作是否准备就绪?”为了保证下午的庭审能够顺利进行,他再次嘱咐法官助理孙晓潇,生怕有什么疏漏。

“庭前的准备工作非常重要,我们在开庭之前,都要认真阅卷,每一个刑事案件都有其特殊性,必须打有准备的仗。”王旭光为记者们介绍道。

听到法官助理汇报庭审准备工作一切就绪,被告人已经到庭,可以开庭。他拿起卷宗,稍事整理后,走出办公室,向审判区的审判庭走去。

 “现在开庭!”15:10,在禹州市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身着法袍的王旭光敲响法槌,陈某某(化姓)危险驾驶罪一案庭审正式开始。法警带被告人陈某某到庭,核实被告人信息、告知权利义务后,法庭调查开始,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官宣读起诉书,出示证据,被告人辩护,检察官发表量刑建议,被告人最后陈述。整个庭审过程严谨而有序。

这起案件的被告人陈某某是一名不到30岁的年轻女子,2018年7月23日晚,陈某某下夜班后与两个朋友吃夜宵,期间三人喝了5瓶啤酒,其中陈某某喝了1瓶多啤酒。当晚0时50分许,陈某某驾驶二轮电动车行驶在禹州某路段时与一辆转弯的小轿车相撞,陈某某倒地。小轿车司机报警后,警察赶到现场。经鉴定,陈某某每100毫升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8.042毫克,其驾驶的电动车后经鉴定被认定为机动车。被告人陈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经过近半小时的审理,王旭光宣布休庭,经过三分钟认真分析思考后,王旭光示意法警把被告人再次带进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陈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被告人当庭表示对判决结果无意见,不上诉。

判决结果让记者们大吃一惊,纷纷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庭审一结束,大家就迫不及待地把王旭光“堵”在了审判台上,纷纷提出各种问题。

“这起案件为什么只有你一个人审理?”一名记者提出了心中的疑惑。

“这个案件是适用刑事简易程序审理的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案件,这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仅适用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案情简单、争议不大、处刑较轻的刑事案件所采用的较普通程序相对简化的第一审程序,由法官独任审判,这也实现了案件快审快判,节约了审判资源,提升了审判效率。”王旭光向记者解释。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是把汽车放到家里,骑上电动车出去喝酒,这个案件的当事人就是这个情况,结果醉驾被追究刑事责任,王庭长你能对广大读者说些什么吗?”

“现在喝酒后骑电动车的现象很普遍,因为很多人不知道,自重超过55公斤,最高设计时速超过25公里,没有脚蹬的电动车,属于超标电动车,就可能被鉴定为机动车范畴。一旦发生事故,交警部门也会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出具事故认定书。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一旦发生事故,成本非常高,要付出惨痛的代价。”

16:00,接受完采访,王旭光从审判庭回到办公室,指导法官助理孙晓潇通过法院文书智能编写系统起草刚刚宣判的这起危险驾驶案的判决书,并现场认真核稿后点击鼠标网上签发法律文书。

“近几年来,我院的信息化建设进步很快,比如说庭审语音识别、文书智能编写、法律文书纠错、类案推送、电子送达、手机移动办公办案等系统,这也为我们法官办案提供了很多便利。作为年轻的法官,咱也要与时俱进你说是不?像这个法院文书智能编写系统……”王旭光一边上传文书,一边打开智能编写系统向记者介绍,并熟练地演示操作流程,对法官助理孙晓潇起草的判决书进行审核,网上签发,并通过远程电子签证系统用印。不一会,陈某某危险驾驶罪一案的判决书已经写好打印出来,并送达给了陈某某。

“司法改革前,法律文书是层层审批制,法官起草判决书后要由庭长、分管副院长逐级审批签发,才能发到当事人手里。员额制改革后,实行司法责任制,明确了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权力清单,取消了院庭长案件审批制,确立合议庭、法官办案主体地位,由承办法官签发法律文书,实现了‘由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手里的审判权力大了,但这也倒逼我们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必须增强责任心,不仅要多办案,快办案,也要办好案。”王旭光介绍道。

16:20,按照工作计划,王旭光又走出办公室,到一间调解室会见一名交通肇事案件被害人家属,记者们赶紧跟上。

“您的心情我能理解,您先不要难过……”王旭光见到李某(化姓)交通肇事罪一案的被害人母亲时,她情绪激动,不时流泪,王旭光急忙劝慰。

原来,2018年6月,她的儿子田某(化姓)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去世,被告人已经赔偿了田某父母七万元。但是,王旭光在阅卷时发现,其儿子田某的车险赔偿款却被两个人领走,直觉告诉他,被害人田某的父母可能是有隔阂,甚至离异。通过与办案民警沟通,证实了直觉是对的。下一步,保险公司的赔偿款也要面临分割,一旦两人的份额协商不好,将给索赔带来一定的影响。因此,王旭光将田某母亲约到法院,建议她要尽快就赔偿款分配问题与其前夫达成协议,不要超过索赔时效。听了法官的分析和建议,这名女士的情绪有了缓和,王旭光也终于松了口气。

“作为一名法官,你的本职工作是办案,为什么还要在办案压力这么大的情况下,抽出时间对被害人家属进行安慰?”记者不解地问。

“她才失去她的儿子没多久,内心的难过我很理解。我觉得作为一名刑事法官,不仅仅是对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就行了,更有责任在自己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及时帮助被害人拿到赔偿款,以安抚内心的创伤。”

16:40,在扫黑除恶办公室,王旭光向记者们介绍了禹州法院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

据了解,刑事审判团队率先在该院实现了审判团队6名员额法官+6名法官助理+6名书记员的1:1:1标准配置,建立分工合作办案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公安局、检察院等单位的配合,提升打击合力。截至目前,禹州法院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8起70人,已审结5起56人。其中,审结的翟某等涉恶团伙强迫交易案,被省法院确定为全省法院十大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这是一份200多页的判决书。”王旭光一边说,一边向记者展示他承办并撰写的一份涉黑案件判决书。看着厚厚的判决书,记者们不禁感叹:“这就是一本书啊!”

据王旭光同事介绍,王旭光在2018年处理的一起诈骗、非法经营案时,光审理报告就写了近2000页,为了便于在审委会讨论时汇报,他又制作了三张EXCEL表格,重点突出、简单明了的列举了34名被告人的量刑因素及裁判理由,受到了该院审委会委员的一致好评和肯定。

17:00,结束体验式采访的记者们和王旭光、王旭光的领导、同事们座谈,面对面交流。

“以前我长期在人民法庭做民事法官,每天面对的是当事人的民事纠纷,做的最多的是调解工作,证据标准是高度盖然性。做了刑事法官,证据标准是排除一切合理怀疑,裁判思维更加严谨,手里掌握着左右他人命运的权力,让我每天都如履薄冰,生怕把案件办错了。”王旭光向记者们敞开了心扉。

“每天的工作非常忙,也非常充实,上班时间我全身心投入工作,下了班我放空自己,尽量不去想案件,有时候还到院里面的健身房健健身,排解一下压力,让自己更有激情投入新一天的工作。”面对压力,王旭光有自己的一套办法。

“王庭长最大的特点是对工作的严谨、认真,有很多辅助性的工作,本来是可以交给我做的,但是他还是会亲自做,从他身上我学到了很多东西。”王旭光的法官助理孙晓潇说。

“阳光帅气、善于思考、勇于担当。”这是禹州法院专职审委会委员娄玉谦对王旭光的十二字评价。他激动的说:“虽然工作忙,但是旭光能做到忙中有序,妥善处理好工作,勇于办理大案难案,并同时照顾好家庭,浑身充满着正能量。他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是一个能够带给大家正能量的人!”

“旭光根据刑事案件的办理流程总结出‘算、看、释、比、断’五字要诀工作法,这对于我们院的刑事法官办案有很大的启发。他的勤奋和认真,让我很感动,也让我骄傲我们院有这样的好法官!”徐水清副院长谈到。

每当询问家庭情况,感觉到王旭光似乎不愿多谈。记者问的多了,王旭光便坦言,作为一名刑事法官,每天面对的是刑事案件被告人,尤其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面对更多的是社会上的一些黑恶分子,作为法官他当然无所畏惧,但家人的安危始终是心中的一份牵挂。话语虽然不多,但他对家人的爱却深沉。

经了解,王旭光家里有两个小孩,家庭很幸福,家人无条件支持他的工作。尤其是在他办理涉黑案件时,经常工作到深夜一两点,有时候甚至到了凌晨三四点,但家人从不埋怨,一直在背后默默的支持他。

晚上18点,座谈会结束,王旭光也结束了一天繁忙的工作。整个下午,他都没来得及休息一刻。面对“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的光环,他笑着说:“没什么不同,我只是一名很普通的法官,我们这里还有很多辛勤工作的同事。”

 (许昌新闻热线:13703868400,传稿邮箱xuchahg@hnr.cn。映象网“大象帮办”电话180 0371 9699)

文章关键词:法院 标兵 法官 王旭光 责编:赵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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