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刘少玄 刘龙晓)6月18日,禹州市人民法院召开“妥善化解金融风险,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座谈会,听取金融机构与民营企业对法院相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共同为防控化解金融风险和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出谋划策。
禹州市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晓霞、禹州市工商联党组书记刘旭及禹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原银行许昌分行、工商银行禹州市支行、农业银行禹州市支行、邮政储蓄银行禹州市支行相关负责人和部分商会、民营企业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民二庭庭长康志军首先通报了近年来禹州市法院涉民营企业金融纠纷审判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判当前形势,提出相关司法建议。各民营企业代表和金融机构代表纷纷发言,就当前民营企业面临的发展问题和金融风险防控化解进行深入交流。
李晓霞副院长表示,法院在审判工作中,既要依法保障金融债权,同时还要切实维护涉诉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努力做到相互理解、合作共赢。针对当前形势,禹州市法院将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充分发挥金融审判职能,全力服务保障发展大局,积极引导金融回归实体经济本源,为金融市场主体提供交易规则指引;二是创造良好营商环境,为民营经济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服务,进一步加强金融司法互动,共同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良好有力的条件;三是完善金融联动机制,助力金融审判实效,进一步强化诉前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利用金融诉调对接中心,促进涉企业金融纠纷多元化解。
日前,禹州市发文强调:到今年年底,禹州市所有开工矿井基本建成信息通畅、全员参与、规范有效和可考核、可智控、可追溯的双重预防建设体系。
5月22日,禹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暨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研讨会,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推进会议精神。
5月21日,禹州市认真组织收听收看了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推进视频会议。
2020年5月15日,经禹州市法院法官多次调解,农民工薛某当庭拿到了首批5.6万元的工伤赔偿款。
5月20日,许昌市纪委监委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张利娟等一行5人,就机构改革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工作职能及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到禹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走访调研。
禹州市突出“抓实制度、抓实要素、抓实奖惩”,推动乡村两级对标“五好”党组织创建标准,全面提升基层组织建设水平,为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近日,禹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酒后取暖引发火灾的案件,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5月13日,禹州联社组织召开2019年度表彰大会暨2020年深化经营机制转换工作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经济金融工作会议及省联社年度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2019年度工作,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分析研判当前形势,深入推进机制转换,部署谋划2020年重点工作。
日前,禹州市发文强调:到今年年底,禹州市所有开工矿井基本建成信息通畅、全员参与、规范有效和可考核、可智控、可追溯的双重预防建设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