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姚永丽 牛丹)10月18日,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2019年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传达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次推进会精神和工作要求,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许昌市中院相关院领导、相关庭室负责人,各基层法院相关院领导和负责人参会。
许昌市中院扫黑除恶办公室领导小组副组长、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桂全法首先传达了《关于建立健全黑恶势力犯罪刑事案件涉案财产处置工作机制的意见》文件精神,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张宝生对全市两级法院目前扫黑除恶案件办理情况和经验进行总结,分析当前专项斗争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形势,并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许昌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韩玉芬肯定了全市两级法院扫黑除恶工作取得的成绩,指出当前存在的问题,并就做好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深刻领会上级最新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贯彻落实,主管扫黑除恶工作的院长要带头审理涉黑恶案件,确保学习效果。二是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创新办案举措,加大对办案法官的考核,实现标准化审判,提升办案效率。三是加大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力度,依法处置涉案财产,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彻底实现“打财断血”。四是提高综合治理能力,针对行业漏洞等及时发出司法建议,强化源头治理和行业合力,进一步形成“打、治、建”长效机制;五是加大调研、宣传力度,总结专项斗争审判经验,完善“三同步”工作,加大“集中开庭、集中宣判”案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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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在15楼图书室开展了“缅怀先烈 诗意清明”读书交流活动,干警们以诗文朗诵的方式向革命先烈致以最崇高的敬意。党组书记、院长韩玉芬,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吕玉峰等院领导现场聆听朗诵。
“一年一清明,一岁一相思。”又是一年清明节,为缅怀革命英烈、祭奠逝者、寄托哀思,致敬刚刚在抗疫一线献出生命的勇士,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倡议全体干警在网上开展文明祭祀活动。
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3月30日,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张宝生,市中院扫黑办、执行局相关负责人等到禹州市人民法院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专题调研。
3月18日,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许昌市东城区管理委员会就行政案件诉调对接工作进行座谈。
“各方当事人,微信视频庭审准备开庭,请确保声音、画面流畅清晰。”3月18日,在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随着审判长宣布开庭,两场执行转破产的质证庭审通过网络陆续开庭。
“戴着口罩开庭,隔着屏幕敲响法槌……”这是3月17日,在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县级审判员、审判长时颖通过“云间”网上庭审系统对一起民事案件进行再审审查的一幕,这已经成为了当前法院工作的常态。
3月11日上午9时,法官将双方当事人、代理律师、书记员等拉入微信群后,一场别开生面的“群聊”质证便开始了。
真是太好了,我们这样的外省当事人去异地开一次庭可真是不容易,没想到现在还能微信质证,太方便了!” 3月11日,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接到了一通来自江苏当事人的感谢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