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朱迪) 2月10日,许昌市建安区法院刑事审判团队通过微信成功完成一起危险驾驶案件的审理工作并当庭宣判。
被告李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取保候审。在当前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为最大程度地降低人员聚集带来的风险,承办法官李璐电话征得公诉人、被告人同意后,决定以微信视频的方式远程开庭审理本案。审理过程规范有序,被告人对指控的事实无异议,法官当庭进行了宣判。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减少人员流动聚集,保证诉讼工作有序开展,许昌市建安区法院及时调整工作部署,通过微信、电话等多种方式开庭,积极推动审判执行工作有效开展,做到在抗击疫情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审判执行工作的正常运行,有效地保证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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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很多年轻人都喜欢网上购物,然而网购诈骗陷阱防不胜防。由于其中部分人对网上购物流程了解较少,这就使骗子有了可乘之机。
4月6日,清明节小长假的最后一天,鄢陵法院执行干警放弃节假日,成功执结一起债权转让纠纷案件,双方非常满意。
4月3日、7日,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冀超良先后到许昌新丰茂纺织有限公司和扶贫联系点钦桥村办企业进行走访调研,了解企业生产经营需求,统筹推进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
4月3日,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在15楼图书室开展了“缅怀先烈 诗意清明”读书交流活动,干警们以诗文朗诵的方式向革命先烈致以最崇高的敬意。党组书记、院长韩玉芬,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吕玉峰等院领导现场聆听朗诵。
“一年一清明,一岁一相思。”又是一年清明节,为缅怀革命英烈、祭奠逝者、寄托哀思,致敬刚刚在抗疫一线献出生命的勇士,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倡议全体干警在网上开展文明祭祀活动。
近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因犯诈骗罪23名被告人被判处十三年到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1名被告人被判处缓刑。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认真落实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建设“生态鄢陵、富强鄢陵、文明鄢陵、幸福鄢陵”的职责任务,努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污染防治攻坚战,4月1日,鄢陵法院制定出台了2020年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要点。
在清明节来临之际,许昌市建安区法院组织干警开展“致敬•2020,我们的节日·清明——网上祭英烈”主题活动,用绿色环保的文明祭扫方式缅怀先烈、寄托哀思。
4月1日,鄢陵法院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全省及许昌市政法系统疫情防控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视频会精神,研究部署具体措施。
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3月30日,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张宝生,市中院扫黑办、执行局相关负责人等到禹州市人民法院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专题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