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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县法院:制定出台工作要点探索建立环境资源保护“鄢陵模式”

2020-04-02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乔瑞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认真落实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建设“生态鄢陵、富强鄢陵、文明鄢陵、幸福鄢陵”的职责任务,努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污染防治攻坚战,4月1日,鄢陵法院制定出台了2020年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要点。

要点围绕队伍建设、职能服务、创新机制、拓展功能、探索新路、多元化解六个方面进行了布局。

要点以队伍建设为先导,用司法手段促进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民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的落实。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力度打击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食用野生动物、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等破坏生态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有效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打赢疫情阻击战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审理好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资源开发利用等各类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以及公益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大力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等重点领域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准确把握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制度特点,不断完善审判程序规则,探索多样化的修复责任承担方式。坚持系统保护和恢复性司法理念,积极创新审判执行方式,预防环境损害后果的发生和扩大,促进生态环境及时有效修复。探索实施涉林刑事案件复植补种和土壤污染修复机制。在涉林、涉水、涉土刑事案件中引导被告人积极补种林木,修复因其犯罪行为受损的生态环境,根据其对生态环境的修复程度,酌定从轻处罚,达到惩罚犯罪和修复环境的有机统一。建立复植补种基地,综合发挥复植补种、巡回审判、志愿服务、法治教育等作用。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自觉服从鄢陵县委的工作安排,推动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与诉讼的有机衔接,进一步构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作共赢的生态环境资源纠纷多元化解长效工作机制,切实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该要点的发布,为探索建立环境资源保护“鄢陵模式”,更好地推动鄢陵县生态文明建设,为鄢陵的天更蓝、水更绿、空气更清新提供司法保障。

(映象网许昌新闻热线:13703868400,投稿邮箱:xuchang@hnr.cn。映象网“大象陪办”电话180 0371 9699)

文章关键词:法院 资源 环境 保护 责编:赵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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