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朱迪) 2月10日,许昌市建安区法院刑事审判团队通过微信成功完成一起危险驾驶案件的审理工作并当庭宣判。
被告李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取保候审。在当前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为最大程度地降低人员聚集带来的风险,承办法官李璐电话征得公诉人、被告人同意后,决定以微信视频的方式远程开庭审理本案。审理过程规范有序,被告人对指控的事实无异议,法官当庭进行了宣判。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减少人员流动聚集,保证诉讼工作有序开展,许昌市建安区法院及时调整工作部署,通过微信、电话等多种方式开庭,积极推动审判执行工作有效开展,做到在抗击疫情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审判执行工作的正常运行,有效地保证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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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襄城县人民法院与襄城县金融机构召开座谈会。
4月9日,许昌市建安区法院召开退休、离职、考录上级法院人员座谈会,院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人员列席座谈。
4月9日,鄢陵县人民法院组织民事口全体干警进行了审判业务知识测试。
“这个官司打得不容易,遇到你们这些耐心负责的法官们是我们的幸运,真是太感谢了!”4月13日,在许昌某保险公司,当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现场成功调解一起特大交通事故引发的系列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后,各方当事人纷纷对承办法官表示感谢。
为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影响,迅速掀起强大攻势,展开扫黑除恶大决战,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的同时,强化学习,科学谋划,周密安排,多管齐下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4月14日,许昌市建安区法院召开第一季度办案标兵、审判辅助标兵、司法行政标兵、书记员标兵、调研先进个人表彰会,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安宁主持,全院中层副职以上干部、员额法官及受表彰人员参加会议。
为营造维护国家安全的浓厚法治氛围,不断增强广大干警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学习国家安全知识的积极性,4月15日,禹州市法院组织部分干警代表进行国家安全知识测试。
襄城县法院派驻汾陈镇扫黑除恶工作组,在组长、法院副院长唐国建的安排部署下,深入汾陈镇徐庄村、赤涧付村开展专项宣传调研工作。
4月14日,襄城县人民法院与襄城县金融机构召开座谈会。会议分析了涉金融、涉企业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的形势和任务,研讨了涉金融、企业诉讼案件执行中信息沟通、资产处置等实务问题,并就化解案件的方案进行了具体磋商。
4月14日扶贫日,襄城县人民法院副县级干部刘朝娟到山头店镇调研扶贫工作,并到分包的上秦村实地察看村集体经济、走访贫困户,参加上秦村“议贫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