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庭就坐的合议庭成员和书记员
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海刚)“现在宣布开庭……”随着审判长李常青敲响法槌,2月13日,许昌市建安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了一起刑事案件。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庭审,在审判庭就坐的只有合议庭成员和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均不在法庭,而是通过网络参与庭审。这是许昌市建安区法院运用“云间”系统和法院内网远程庭审相结合进行的一次特殊审判。
审判庭就坐的合议庭成员和书记员
疫情当前,为保证案件的顺利进行,同时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在征得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同意后,许昌市建安区法院首次实现法官在法院审判庭,公诉人在检察院,辩护律师在律师事务所,被告人在看守所,四地连线,在“云间”开庭。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李某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对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及指控的罪名均不持异议。宣布休庭后,辩护人利用平台端口查看庭审笔录并进行签字,之后,书记员将庭审笔录通过远程庭审系统发送到看守所,由看守所的监管民警交于被告人签字确认。
据悉,本次公开审理的被告人李某某,因涉嫌盗窃罪,于2020年1月20日被公诉机关起诉至法院。鉴于被告人在送达起诉书时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为了及时审结案件,法庭电话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并通过网络与律师传送案件材料,既充分保护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又使案件得到了及时审理,实现了案件审理和疫情防控的无缝对接。
(映象网许昌新闻热线:13703868400,投稿邮箱:xuchang@hnr.cn。映象网“大象陪办”电话180 0371 9699)
4月6日,清明节小长假的最后一天,鄢陵法院执行干警放弃节假日,成功执结一起债权转让纠纷案件,双方非常满意。
4月3日、7日,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冀超良先后到许昌新丰茂纺织有限公司和扶贫联系点钦桥村办企业进行走访调研,了解企业生产经营需求,统筹推进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
4月3日,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在15楼图书室开展了“缅怀先烈 诗意清明”读书交流活动,干警们以诗文朗诵的方式向革命先烈致以最崇高的敬意。党组书记、院长韩玉芬,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吕玉峰等院领导现场聆听朗诵。
“一年一清明,一岁一相思。”又是一年清明节,为缅怀革命英烈、祭奠逝者、寄托哀思,致敬刚刚在抗疫一线献出生命的勇士,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倡议全体干警在网上开展文明祭祀活动。
近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因犯诈骗罪23名被告人被判处十三年到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1名被告人被判处缓刑。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认真落实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建设“生态鄢陵、富强鄢陵、文明鄢陵、幸福鄢陵”的职责任务,努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污染防治攻坚战,4月1日,鄢陵法院制定出台了2020年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要点。
在清明节来临之际,许昌市建安区法院组织干警开展“致敬•2020,我们的节日·清明——网上祭英烈”主题活动,用绿色环保的文明祭扫方式缅怀先烈、寄托哀思。
4月1日,鄢陵法院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全省及许昌市政法系统疫情防控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视频会精神,研究部署具体措施。
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3月30日,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张宝生,市中院扫黑办、执行局相关负责人等到禹州市人民法院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专题调研。
最是一年春光好,植树造林正当时。为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基层人民法庭建设,促进美丽法庭建设稳步进行,3月30日,许昌市建安区法院组织“天平”志愿服务队前往灵井人民法庭,参与法庭绿化植树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