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纪尚华)2月24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的法官韩宁来到魏都区六一路一小区门前,审核并收取了市民王某提交的上诉状。“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我一直担心无法及时递交上诉状,没想到法官主动前来收取上诉状,真是太感谢了!”王某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春节过后,一起案件的当事人王某因不服一审判决要提起上诉,王某欲到魏都法院提交上诉状,但受疫情影响,接上级法院通知,魏都法院暂时关闭了诉讼服务大厅和申诉信访接待场所,原则上暂停当面开庭和接待当事人工作,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发挥互联网的优势,保障审判执行工作有序开展。
因一审案件的上诉期为15天,且上诉状无法通过网络提交,王某担心不能在上诉期内提交上诉状,非常焦急。疫情无情人有情。魏都区人民法院七里店法庭法官韩宁了解到王某急于上诉的情况后,通过电话告知王某需要准备的上诉材料,并耐心地对王某解释,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为降低病毒传播风险,法院已推出移动微法院诉讼服务业务,当事人不需要到法院开庭。对于王某担忧的递交上诉材料这一问题,韩宁表示会尽全力帮其解决。
2月24日中午,韩宁来到王某居住的小区门前,打电话通知王某带着上诉材料前来当场审核。在该小区门口,韩宁现场办公,审核并收取了王某提交的上诉材料。同时,为避免频繁外出不利于疫情防控工作,韩宁指导王某在网上交上诉费,解决了王某的后顾之忧。
王某连连向韩宁表示感谢,称现在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他一直担心无法及时递交上诉状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影响,没想到魏都法院的法官这么尽心尽力,利用中午休息时间亲自上门来取上诉材料,如此亲民便民的诉讼服务,让他深受感动。
“现在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要尽量避免人员流动、聚集,但也不能因此影响群众提起诉讼的权利,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情况下,帮助人民群众快速完成诉讼流程,上门办案,是适应当前形势的一种办案模式。”韩宁如是说。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本着司法为民的理念,坚持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不断拓宽司法为民的宽度和广度,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在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干警到当事人居住的小区现场收取诉讼材料。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干警在工作中体现的真诚与高效,赢得了当事人的尊重与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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