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海刚)“非常感谢建安区法院,我和何伟是一个村的,关系不错,打官司也是无奈之举,通过法官的调解,我不仅拿到了钱,也跟何伟达成和解,为人民法官点赞……”当事人罗云感激的说。
3月10日,许昌市建安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永法利用“微法院”成功调解罗云与何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罗云与何伟是同村村民,平时关系不错,2011年,何伟做生意需要用钱向罗云借了10万元,之后还了6万元,剩余4万元因为生意经营惨淡一直没有还上。案件开庭前,刘永法迅速理清了当事双方的矛盾焦点,通过向当事人明法析理,辅以乡村情劝解,使纠纷得以顺利化解,双方达成和解,何伟当日偿还1万元借贷款,并承诺余3个月内一定把剩余的钱还上。
刘永法介绍,在疫情防控期间,利用“微法院”做好调解工作,既确保了当事人和办案干警的身体健康,又为群众解决矛盾纠纷节省大量的人力、财力和时间,降低了司法成本。通过调解解决纠纷,使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化解矛盾,消除隔阂,防止矛盾激化,有助于浓厚和谐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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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在15楼图书室开展了“缅怀先烈 诗意清明”读书交流活动,干警们以诗文朗诵的方式向革命先烈致以最崇高的敬意。党组书记、院长韩玉芬,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吕玉峰等院领导现场聆听朗诵。
“一年一清明,一岁一相思。”又是一年清明节,为缅怀革命英烈、祭奠逝者、寄托哀思,致敬刚刚在抗疫一线献出生命的勇士,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倡议全体干警在网上开展文明祭祀活动。
近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因犯诈骗罪23名被告人被判处十三年到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1名被告人被判处缓刑。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认真落实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建设“生态鄢陵、富强鄢陵、文明鄢陵、幸福鄢陵”的职责任务,努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污染防治攻坚战,4月1日,鄢陵法院制定出台了2020年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要点。
在清明节来临之际,许昌市建安区法院组织干警开展“致敬•2020,我们的节日·清明——网上祭英烈”主题活动,用绿色环保的文明祭扫方式缅怀先烈、寄托哀思。
4月1日,鄢陵法院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全省及许昌市政法系统疫情防控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视频会精神,研究部署具体措施。
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3月30日,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张宝生,市中院扫黑办、执行局相关负责人等到禹州市人民法院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专题调研。
最是一年春光好,植树造林正当时。为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基层人民法庭建设,促进美丽法庭建设稳步进行,3月30日,许昌市建安区法院组织“天平”志愿服务队前往灵井人民法庭,参与法庭绿化植树活动。
好奇害死猫!近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判决的这起案件再次证明了这句话蕴含的道理。
“吴法官,真是太感谢您了,没想到我的事儿这么快就解决了,我要给你们点赞!”近日,当刘某拿到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为其出具的调解书后,激动地向法官吴真真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