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高彩红)近日,许昌市工商局魏都工商分局执法人员根据河南某食品公司举报,对许昌市区一个体糕点房依法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门头牌匾悬挂印有该食品公司注册商标的名称字号。
调查中发现,当事人经营期间未经商标持有人河南某食品有限公司的许可,为了增加宣传效果、吸引顾客,擅自使用该食品公司注册商标作为门头字号,侵犯了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之规定。许昌市工商局魏都工商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责令该糕点房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对其进行了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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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工商局开展了“一把手”讲党章活动,该局党组成员、局机关及所属分局共计60余人参加了活动。
为深入推进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活动的开展,切实引导全局党员干部把党的纪律“刻”在心中,把党的规矩“印”在心头
为深入推进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活动的开展,切实引导全局党员干部把党的纪律“刻”在心中,把党的规矩“印”在心头,4月19日下午,许昌市魏都工商分局开展“一把手”讲党章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分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工商所副股以上干部、机关全体人员参加了学习活动。
为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整顿虚假广告,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大对涉及农业、农村、农民(以下简称涉农)虚假违法广告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自4月10日起,魏都工商分局在全区开展涉农广告专项整治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3月份以来,许昌市工商局魏都分局积极组织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行动,为春耕生产保驾护航。目前,已检查农资经营户40余户次。
近日,记者从许昌市工商局魏都分局了解到,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增强全局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营造清正廉洁的节日氛围,1月20日下午,该局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春节期间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
近日,记者从许昌市工商局魏都分局了解到,为进一步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017年3月15日上午,许昌市文明办、市消协、市工商局等相关单位在春秋广场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3月15日上午,许昌市文明办、市消协、市工商局等相关单位在春秋广场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2017年3月15日上午,许昌市文明办、市消协、市工商局等相关单位在春秋广场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2017年3月15日上午,许昌市文明办、市消协、市工商局等相关单位在春秋广场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许昌市工商局魏都工商分局积极组织参与。
3月8日下午,许昌市红十字工作会议召开,许昌市红十字会会长、副市长王志宏出席会议并讲话。
3月4日上午9时,许昌市魏都工商分局、个私协会以及基层工商所组织的干部职工、个体工商户、个私协会会员在文峰广场开展了“集小善汇大爱”为主题的志愿者服务日活动。
近日,由中国工商报社举办的第三届“尼康杯”新闻摄影大赛评选结果揭晓。许昌市魏都工商分局高彩红的摄影作品《消费者的贴心人》荣获摄影大赛优秀奖。
3月1日,许昌市魏都工商分局大厅里,许昌好嫂子食品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将一面“高效规范办实事、热情贴心为企业”的锦旗赠送给该分局,以感谢该局在其商标战略帮扶过程中不厌其烦地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化解难题的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