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赵市伟) 自己的私家轿车在划定的停车位上停着,却被楼上住户阳台上脱落的水泥块砸坏。8月16日,车主吕某来到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起诉,将楼上住户、许昌某局、所住家属院的业主委员会一同告上法庭,要求三方连带赔偿车辆损失3305元。
吕某诉称,他家住许昌某局家属院二楼,有一私家轿车,平时车就停在家属院划定的固定车位上。2017年7月1日,他的轿车在车位上停放时,六楼西户阳台一块水泥块脱落,直接砸到他车辆上,致使车辆受损。
事情发生的当时,因车辆被砸事宜,吕某和六楼西户户主蔡某发生争执。该家属院业主委员会人员打电话报警,公安部门出警但处理未果。
经鉴定,吕某车挡风玻璃部件受损,引擎盖、左右前叶子板变形。更换配件及维修需要3305元。
吕某认为自己的车按规定停在业主委员会划定的车位上,并按时缴纳车位租赁费,现在却“祸从天降”,被蔡某家阳台脱落的水泥块砸坏。故蔡某、许昌某局、业主委员会应赔偿自己车辆损失。
为了证明自己的诉讼请求,吕某在申请立案时出具了自己所交物业费收据、车位租赁费收据及车辆定损报告。
魏都区法院已受理此案。
8月11日,杨某来到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肇事方和某保险公司赔偿各项损失暂计1万元,并赔偿后期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各项费用。
6月17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法院少审庭法官郭艳在对一起未成年犯罪案件开庭后,和该案未成年被告人家长进行交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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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在党的九十六岁生日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组织67名优秀党员来到林州市红旗渠青年洞面对党旗重温入党誓词,传承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的红旗渠精神。
6月28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城市管理合议庭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与城市管理相关的诉讼案件及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处理驶入快车道
在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魏某收到370万执行款后与被执行人握手言和,情绪激动地向执行干警道谢。
“真的是太感谢你们了!这么快俺们就拿到执行款了。”6月8日上午小雨淅淅,锣鼓喧天,申请执行人罗某冒雨向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们送来两面鲜艳的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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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上午9时,魏都区人民法院法官走到街头、广场进行普法宣传,他们利用展板、宣传手册、画报等平台向群众宣传生态资源保护相关法律知识,现场开展法律咨询,营造了良好的生态环境司法保障氛围
6月5日是世界环保日,为提高群众对《环境保护法》的了解和认识,提升群众对环境生态资源的保护意识
5月31日,被执行人秦某刚偷偷从外地潜回,便被当地警方抓获移送到法院,经过执行干警耐心细致地劝说,被执行人终于履行13万元欠款,此案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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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某在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被判决赔偿3万余元,因抗拒执行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为加大打击拒执犯罪力度
2017年5月22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联合公安机关在全国网上发出首批追逃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