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吕海龙 韩露)11月23日上午,赵秀珍老两口在驻村工作队干警韩露的带领下来到禹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执行款的划拨手续,当执行法官陈勇将4000元执行款划拨到赵秀珍的社保卡账号中时,老两口激动的说“谢谢党,谢谢法官们!”
禹州市人民法院法官为贫困户讨回执行款
赵秀珍老两口是村里的贫困户。2017年6月1日,正是“夏忙”时节,赵秀珍老两口将刚收割的麦子在自家大门口晾晒,正巧同村的郭某赶羊从其家门口经过,赵秀珍怕羊吃到晾晒的麦子,就对羊进行了驱赶,结果与郭某发生争执,被郭某用扫帚、扎辫打伤脸部,后住院诊断为闭合颅脑损伤,经鉴定为轻微伤。6月2日,禹州市公安局以故意伤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违法行为人郭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赵秀珍出院后向郭某索赔住院治疗费用无果,随将郭某诉至法院。
经禹州法院审理认为,郭某将赵秀珍打伤,侵害了原告赵秀珍的身体健康,应当承担赔偿原告损失的民事责任,判令被告郭某5日内赔偿原告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3992.9元,并免去了案件受理费。
判决生效后,郭某一直不履行赔偿义务,驻村工作队干警韩露考虑到赵秀珍老两口年事已高,家庭困难,就陪同老两口办理申请执行,并一直关注案件执行进展,当了解到,执行法官陈勇通过执行查控,冻结了被执行人郭某的银行存款时,就第一时间把这个好消息告诉给了赵秀珍老两口,后来有了上面的那一幕。
据了解,禹州市法院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精准扶贫部署,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专门开设精准扶贫案件“绿色通道”,对贫困户申请立案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劳务合同纠纷、抚养费纠纷等涉民生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同时简化诉讼费减、缓、免程序,确保让贫困户打的起官司,最大程度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1月15日下午,许昌市法学会常务理事、许昌学院法政学院书记唐站立教授、许昌市法学会副秘书长李明一行到禹州市人民法院对许昌两级法院诉调对接工作进行调研。
人们常说“贪小便宜吃大亏”,而且有时因贪图小便宜,还会触犯法律得到法律的制裁。
“谢谢法院、谢谢法官对我家孩子宽大处理,不然我家孩子的前途真就毁了!”11月21日上午,在淅川县法院,一位中年妇女紧紧握着少审庭法官范元军的手,感动得落下了泪。
11月21日,宁陵县人民法院家事法庭调解室迎来了一对闹离婚的老夫妻,在法官的调解下,老两口最终重归于好。
11月23日,在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调解下,农民工杨某某在管城法院执行局顺利领到拖欠近一年的3259元劳务工资。管城法院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题,成功调处了一宗涉农民工劳务合同纠纷案。
11月16日15时,申请人孙某与被执行人陈某双方共同到永城市人民法院,在执行法官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消除了邻里矛盾。
11月5日上午,永城市人民法院执行员接到申请人赵某的电话,说被执行人曹某某正在老家,接到电话后执行员带领全体人员出动。
“感谢法官公平执法,感谢你们不辞劳苦执法为民,你们是我们平民百姓的主心骨,是人民的好公仆”。11月13日,一封感谢信跨越了近千里的路途来到了社旗县人民法院。
“我要感谢立案庭,感谢法院,为我们老百姓解决困难办实事。”原来这是一起借贷案件中的原告段某,亲手将写有“依法调解、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立案庭陈法官的手中。
11月22日,从河南新郑薛店镇来郑州打工的张某某、李某某做梦都没想到能讨回老板拖欠的工资。这一天,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侯开立接到申请人打来的电话,称拖欠他们的工资已经打到了个人账户,感谢执行法官执法为民、一身正气、公正廉洁、为民解忧。
2015年至2016年张某分两次向秦某借款共计5.5万元,但借款到期后张某以各种理由逃避偿还,故秦某将张某诉至荥阳法院。荥阳法院于2016年10月17日作出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张某于十日内偿还原告秦某55000元及利息。但判决生效后张某仍以各种理由拒不执行,无奈之下,申请人秦某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近日,河南省嵩县人民法院执行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经过做工作,双方和解,被执行人李某当场通过手机银行转入7000元人民币到了申请执行人姜某帐户上。
近日,镇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周迅来到晁陂镇把40000元执行款送到申请人魏某的家中。魏某激动地说道:“周法官,太感谢你了,谢谢你把钱送过来!”
11月22日上午,柘城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崔荣秀带领3名法官深入该县汇凯玻璃厂生产车间,现场为一线工人和管理人员开展农民工维权法律宣传,提高广大农民工的权益保护意识。
11月16日,管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王林山快速高效的调解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受到双方当事人的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