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芦萍 姚伟华)因辱骂他人而被打,打人者自然要接受法律惩罚并承担赔偿责任,然而骂人者虽不动手,也要为自己的不良话语担责。日前,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法院审理一起发生在邻里之间的健康权纠纷案,原告中年妇女张某因辱骂他人被判担责40%。
2016年12月23日下午,在许昌市魏都区某村,40多岁的男子金某正在为雇主垒围墙。见围墙垒在了自家的地边,50多岁的村妇张某不愿意了,遂上前质问金某。看到张某满脸怒气,说话极为难听,本来与此事无啥关联的金某没说几句便和张某吵了起来。在气头上的张某不由对金某破口大骂。看到张某对自己进行辱骂,金某也没有了什么道德顾忌,依仗自己男人体力上优势,对妇女张某大打出手。
事情发生后,民警出警后向双方了解情况,得知张某因辱骂金某被金某殴打,遂对金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张某也于当日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被诊断为脑震荡及全身多处软组织伤等病情。后张某原告住院21天,支出医疗费9587元。
张某出院后,其医疗费等赔偿问题双方迟迟打不成一致。2017年10月,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金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14640元。
魏都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被告对原告进行殴打,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相应侵权责任。但被告殴打原告的起因系原告对被告进行辱骂,故原告也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综合本案,原告以承担40%的责任,被告以承担60%的责任为宜。原告的损失经核定共计14362元。故判决被告金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赔偿原告张某各项损失共计8617元。
订的外卖许久不到,药店的药品不翼而飞,2017年底,登封市内接连发生类似事件,虽然丢的物品价值不多,却让人十分气愤,登封细心民警张洋洋经过缜密排查,于2018年1月5日将这名“电车女贼”抓获。
1月4日晚18时许,吉利派出所民警接到110指令称:在金清路和北环路交叉口有一位女士晕倒在地上。
邓州民警热心为迷路红衣女子雪中送碳的事,受到当地干群的一致好评。
以介绍对象需要路费、辛苦费为由,先后骗取受害人75000元,2018年1月1日,河南省中牟县公安局刁家派出所通过多日的蹲点守候,将涉嫌婚姻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抓获。
2017年12月29日 ,一女子因与家人生气,跳入田地机井中寻短见,杞县公安局和消防大队接报警后,民警和消防官兵快速反应,联手营救,经过一个多小时的紧张救援,终将女子成功救出。
洛阳一女子失踪12年,洛阳警方经过多方联系,近日帮她与家人团圆。
2017年12月27日,申请人姜老先生高兴地拿着锦旗到巩义市法院执行局,向巩义法院执行局快执规范大队执行员徐淑红和她团队的干警郑一鸣表达了诚挚的感谢。
12月24日15时许,涧西区景华路某超市负一楼,市民杨先生报警称处抓住一个小偷。
12月20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12月21日下午,经过郑州市公安局长兴路分局民警数天的努力,一名被拐骗十余天的女子,终于从登封市平安回到了惠济区花园口镇的家中。
近日,郑州市卫生监督局接到一封群众举报信,举报人韩某是一名90后女性。据称, 90后韩某在新密市的一家“美诺伊问题性皮肤专业修复机构”进行消费
2017年12月13日上午9点半,原告刘老太诉被告杨甲、杨乙、杨丙、杨丁、杨戊赡养纠纷一案公开开庭审理。
12月11日凌晨,该局接到紧急报警,在郑州市二七区航海路升龙城11号院有人服用大量安眠药轻生,命悬一线。随后公安民警、消防官兵、120急救人员迅速赶到,展开了一场生死营救,成功挽救了轻生女子。
2017年12月11日8点53分,东城公安分局接许昌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派警:“六合世家博林大厦23楼窗外一名轻声女子要跳楼”,东城分局处警车和特警车接到警情立即行动,因事发紧急,治安管理大队民警刘蕊带领辅警靳亚龙等4人迅速抵达现场,用时不到5分钟。
2017年12月3日,阳光明媚,记者在驻马店市雪松大道与学院路交叉口东北角皇家一里小区楼下的格力专卖店见到了本文的主人公——王慧娟。做为市启隆商贸有限公司的创使人,王慧娟不但自己艰苦创业,还招聘了一些待业人员,为她们提供就业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