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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放烟花炸伤右眼 法官千里追踪促执行

2018-01-23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赵市伟 魏泽森)“咱们执行干警不远千里跑到厂家为我讨回近30万,他与我毫不相识却胜似亲人,真心向人民的好法官说一声谢谢!”1月22日,王某来到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向执行干警陈鹏送上锦旗并鞠躬致谢。

2016年初,许昌某公司从一家烟花爆竹销售店处购买一批烟花,其中包括浏阳市一家花炮厂生产的烟花。一天早上,该公司员工王某受单位委派在厂区大门地面燃放烟花爆竹,正常燃放十几个后,在燃放浏阳市花炮厂生产的烟花时突然发生爆炸,导致右眼炸伤。当日,王某被送往医院治疗,住院30天,花费三万余元,后在郑州安装义眼片花费6500元。王某经鉴定构成六级伤残。因协商赔偿未果,王某将生产厂家及销售商告上法庭,请求判令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0余万元。

2017年7月,魏都区法院审理后判决浏阳市该花炮厂及销售商刘某共同承担80%的赔偿责任。赔偿王某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280644.23元。

2016年底,许昌市决定在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随着“最严禁放令”升级,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要求全省范围内禁放烟花爆竹。许昌多家烟花爆竹销售商停止营业,刘某也随着闭店不知去向。拿着一纸判决却找不到被执行人,王某焦急万分,遂向该院申请对生产厂家强制执行。

经执行干警多方查找,发现该家花炮厂有能力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却拒不履行,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执行干警陈鹏多次联系刘某并查找其下落,但鉴于其家庭住址及等信息不详,案件一度陷入僵局。1月18日,为了帮助王某尽快拿到执行款,陈鹏专程奔赴湖南省浏阳市,向该企业负责人释法。

“请你放心,我们会尽快找到刘某敦促其履行应付的法律义务。但你作为企业法人,如果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我们不仅会在征信系统进行记录,你也将被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会,还会在媒体公布企业失信名单……”最终,该企业负责人同意先将297443元连本带息一次性全部打到王某的账户,等找到刘某后再进行追偿。

1月22日,王某父子拿到执行款,激动地来到法院向陈鹏送锦旗致谢,看到他们满意的笑容,陈鹏也开心地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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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烟花 炸伤 责编:李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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