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张双召 姚晓芹)2018年2月1日上午,在襄城县人民法院颍桥法庭院内,农民工刘某紧握法官的手,连声说:“太感谢了,是你们维护了我们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这是襄城县人民法院法官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又一成果。
2015年被告陆某某在贵州省承包工程期间,原告刘某作为农民工经人介绍跟随陆某某打工,一年下来,工资合计37800元,被告仅支付了刘某2万元,下余17800元不予清偿。经原告多次追要,被告于2016年2月26日为原告出具《欠条》一份,并承诺当年的春节前归还,但至今未归还。原告全指望打工的工资养家糊口,但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无奈之下,于2018年1月8日诉至襄城县人民法院。
颍桥法庭接到该案后,非常重视,立即通知双方进行了开庭审理,在调解未果情况下,依法在开庭后立即进行了判决。判决被告陆某某于判决书生效后三日内归还拖欠原告的工资17800元。农民工刘某收到判决书后非常激动,于是发生了开头的一幕。
近日来,尉氏县门楼任司法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采取四项措施积极应对农民工工资拖欠纠纷。
一家房地产公司拖欠工程款,名下房产被法院依法查封。 1月29日上午10点,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将查封的房产进行拍卖。
2016年3月,张某从王某处承包了中牟县的某污水处理工程,工程款竣工后,王某一直拖欠工程款55万元未付,张某无奈诉诸法院并获得胜诉,随后申请强制执行。
通许人李某在尉氏县经营一家饭店,后转让给潘某和赵某经营,大部分“转让费”已交给李某,剩余4万元“转让费”却迟迟不到位,无奈之下,李某将潘某和赵某两人告上法庭。
“出发!”2018年1月9日上午9点,随着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江毅轩的一声令下,该院18名干警冒着严寒赶往执行现场,依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鲁某腾房一案,并顺利将60间涉案房屋及一超市腾空后移交给申请人。
“我找你有点事,你能不能来工地一下”,12月22日,申请人汤某成功将被执行人陈某“诓骗”至平舆县某工地上,看到突然出现的执行干警,陈某一下子愣在了原地。
1月4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南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铁松健首先向社会通报全市法院第九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活动开展情况。
2017年12月28日,在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赵某终于拿到了被拖欠5年之久的8000余元工资。
12月28日上午,平舆县人民法院召开第九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新闻发布会。
提供护理服务110天,却只收到了3000元护理费用,索要劳动报酬无果的王阿姨选择用法律
借钱之后屡屡推脱拒不偿还,还与老板串通在执行法官打电话核实情况时提供虚假陈述。
近日,在永城市经营饭店的彭某因拒不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被永城市法院依法拘留十五日。
诚信是立身之本、经商之道,许昌某公司委托旅行社代购的机票等交通费用却长期拖欠拒不支付,旅行社遂将其诉至法院。12月19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判决该公司支付旅行社货款14540元及逾期利息。
12月11日,中牟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郑州某建设有限公司,依法对其帐户进行了扣划,为20名农民工要回工资25万元,使这起涉及农民工维权案件画上了圆满句号。
日前,在在汝州市汝西法庭法官杨林辉的努力下,魏某将拖欠赵某的工资款共计2.1万元送到赵某手中,案件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