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咨询法律问题,却不知道律师的联系方式;想申请法律援助,还得坐车来回奔波,忍受舟车劳顿之苦……7月24日,记者从许昌市司法局获悉,“许昌法援”APP已上线,今后,这些都不再是事儿!百姓足不出户即可申请法律援助,还有200余名法律援助律师在线等你“约”。
法律援助是维护困难群众、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也是一项民心工程、民生工程。为让困难群众、弱势群体及时得到法律援助,近年来,我市不断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除市、县两级法律援助中心外,在全市31家律师事务所、27家法律服务所和102个乡(镇、办)司法所,均设立了法律援助受理点。
“这些受理点确实为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提供了便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有的当事人路途遥远,坐车费时又花钱,且往返不便,有时,好不容易赶到法律援助受理点,碰巧工作人员不是因事外出就是下班了。”许昌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贾利民说。
为打通法律援助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今年,许昌市司法局把开发“许昌法援”APP列入为民办好的八件实事之一,为老百姓提供一个集申请、咨询、普法于一体的全天候在线法律援助服务平台。
据了解,“许昌法援” APP内设3个主要功能,即申请法律援助、免费咨询和法律知识介绍。当事人如需咨询,打开“免费咨询”,在对话框内输入问题即可;打开“申请法律援助”,输入个人信息及案件信息,提交即可申请法律援助。每天,许昌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会定时在后台审查咨询和申请情况,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及时受理。
除此之外,当事人还可以直接向律师咨询法律问题。在“许昌法援”APP内,许昌市司法局建立了一个由200余名专业律师组成的法律援助律师库,每名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手机号码等一目了然,当事人可直接和律师联系,也可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选择其中一人作为自己的法律援助律师。被选中的律师如因时间原因或存在回避等不便代理的情况,许昌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会及时与申请人沟通,在征得申请人同意后改派其他律师。
据介绍,目前,“许昌法援”APP仅可通过手机微信扫描二维码下载,具体功能也在进一步完善中。(作者:李小娟 通讯员 朱新宇)
7月24日,记者从许昌市司法局获悉,“许昌法援”APP已上线,今后,这些都不再是事儿!百姓足不出户即可申请法律援助,还有200余名法律援助律师在线等你“约”。
记者从河南省许昌市政府获悉,为更好地保护和开发“许昌人”考古遗址,许昌市政府将开建集遗址保护、学术研究和旅游休闲等功能为一体的考古遗址公园项目,预计最早2020年建成并对外开放。
7月11日上午,灵井“许昌人”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工作正式启动。
7月11日上午,灵井“许昌人”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工作正式启动。
记者从市文物部门获悉,为加快推进灵井“许昌人”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我市近日正式成立了灵井“许昌人”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指挥部。
5月12日上午9点,许昌市在博物馆二楼大厅隆重举行“许昌人”1号头骨复原模型移交仪式,并对连续12年考古发掘与研究许昌建安区灵井旧石器遗址的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李占扬研究员授予“许昌市荣誉市民”称号。
5月12日上午9点,许昌市在博物馆二楼大厅隆重举行“许昌人”1号头骨复原模型移交仪式,并对连续12年考古发掘与研究许昌建安区灵井旧石器遗址的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李占扬研究员授予“许昌市荣誉市民”称号。
12月13日上午,记者在许昌市解放路绕了两圈再经过不断打听,终于找到了“最美许昌人”蔡瑞云经营的这间理发店,店外没有装饰,店内简单有致,然而很多年来,这间不足10平方米的一间小店,一把剪刀,一个老人,却有很多温馨的故事在这里上演。
7月24日,记者从许昌市司法局获悉,“许昌法援”APP已上线,今后,这些都不再是事儿!百姓足不出户即可申请法律援助,还有200余名法律援助律师在线等你“约”。
近日,光山法院执行干警通过做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的工作,双方当事人如愿实现了以地换房,成功化解了七年的纠纷。
每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时间为7月中旬至9月20日。
河南高招录取正在进行中。记者昨日从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为避免寒门学子为将来的读书费用发愁,2017年全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面启动。针对难以支付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我省设立多种资助方式。
据介绍,“三十五证合一”在“五证合一”的基础上将发改委、公安、财政、住建、商务、食药监、人行等17个部门30个证照,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在全省推开。
为进一步加强商丘市业余无线电台(站)管理,完善业余无线电台站数据,商丘无管局按照国家工信部第22号令《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要求和河南省工信委《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度无线电台站审验工作的通知》(豫工信无〔2017〕43号)、《关于认真做好业余无线电台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工信办无〔2017〕4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该局的工作实际,对商丘辖区内业余无线电爱好者提出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商丘市业余无线电台(站)管理,完善业余无线电台站数据,商丘无管局按照国家工信部第22号令《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要求和河南省工信委《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度无线电台站审验工作的通知》(豫工信无〔2017〕43号)、《关于认真做好业余无线电台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工信办无〔2017〕4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该局的工作实际,对商丘辖区内业余无线电爱好者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