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朱子琪 邢博) 许某通过微信群添加张某,谎称自己是孤儿且患病博得张某的同情,两人素未谋面,张某在一年时间内被“借走”25万余元,谁知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2019年7月14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许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责令许某退赔张某经济损失。
许某今年30岁,四川省人,无业,文盲,2013年曾因犯抢劫、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四个月。2017年底的一天,许某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谎称自己叫“林强”,通过微信群添加远在许昌的张某为好友。此后一年的时间内,许某虚构“自己是孤儿、从小在福利院长大”等事实,编造“自己生重病”、“办理住房贷款送礼”等理由,骗取张某的同情和信任,不断向张某“借”钱,后张某通过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等方式多次向许某提供的账号转款。除去许某归还的极少部分欠款,张某共计向许某转账253275元。赃款许某用于个人挥霍。
张某报案时称,许某用悲惨的身世骗取自己的信任,一开始还能返还少部分借款,在后期谎称要买房的过程中,甚至以成都大雨封路,办理住房贷款当日截止,需要租直升飞机前往办理相关手续这样的理由蒙骗自己。张某也怀疑许某是否在说谎,但当她想要回钱财时,许某以自杀相要挟,称其死后张某一分钱也拿不到。就这样,张某越陷越深,直至血本无归。
法院审理后认为,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 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检查机关指控许某犯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许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后, 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对其从重处罚。鉴于许某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对其从轻考虑。遂作出上述判决。
审理该案的法官提醒,随着科技的发展,诈骗手段也不断升级。许多犯罪分子事先伪装身份信息,利用交友软件寻找“猎物”,且基本都目的明确,即在短时间内骗取到最大值的财物。以“租直升飞机”这样荒唐的理由借款我们一定很难相信,但随着步步为营设下的圈套,很多人就会失去判断能力,最终被牵着鼻子走。所以在网络交友中,一定要提高警惕保持理智,当对方频繁的以各种理由索要钱财的时候,要三思而后行,通过各种方法核实对方身份,切勿被虚拟世界迷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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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期40多天的全国高校辅导员网络培训示范班于近日正式落下帷幕,许昌电气职业学院全体参训的专职辅导员经过努力,已全部完成学习任务,顺利结业。
4月22日,禹州融媒“网上超市·云上美好家园”商城正式上线,从选购、下单到支付,成功打造出禹州市区30分钟商业生活圈。不管是石碾小米、柿子醋、金银花,还是红薯粉条、粉皮、芡粉,宅在家里不出门,只要在“云上禹州”点一点,低价好货即刻送到家。
当下,很多年轻人都喜欢网上购物,然而网购诈骗陷阱防不胜防。由于其中部分人对网上购物流程了解较少,这就使骗子有了可乘之机。
“一年一清明,一岁一相思。”又是一年清明节,为缅怀革命英烈、祭奠逝者、寄托哀思,致敬刚刚在抗疫一线献出生命的勇士,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倡议全体干警在网上开展文明祭祀活动。
“吴法官,真是太感谢您了,没想到我的事儿这么快就解决了,我要给你们点赞!”近日,当刘某拿到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为其出具的调解书后,激动地向法官吴真真表示感谢。
“戴着口罩开庭,隔着屏幕敲响法槌……”这是3月17日,在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县级审判员、审判长时颖通过“云间”网上庭审系统对一起民事案件进行再审审查的一幕,这已经成为了当前法院工作的常态。
真是太好了,我们这样的外省当事人去异地开一次庭可真是不容易,没想到现在还能微信质证,太方便了!” 3月11日,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接到了一通来自江苏当事人的感谢来电。
“我已记下摇号选取的评估机构,真是太谢谢你们了!”3月12日,通过“云摇号”顺利选取鉴定机构后,当事人杨某致电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的工作人员,并连连表示感谢。
近段时间,对于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的法官来说,这些画面已经成了工作的常态。魏都区人民法院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快“智慧法院”建设步伐。
“现在宣布开庭!”法槌响起,庄严的国徽前,一起民事二审案件正式开庭。这是3月3日,在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内,民一庭法官通过“云间”网上庭审系统开庭审案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