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吴鼎美 赵市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持续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的打击力度。12月6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阎鑫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李某等7人涉嫌强迫交易罪、故意损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一案,法院将择日宣判。魏都区人民法院院长亲自担任审判长审理此案,彰显了扫黑除恶、守卫公平正义的决心。
魏都区检察院指控:2014年以来,被告人李某纠集其亲属利用其宗族势力强行插手当地工程建设,逐渐形成了以李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恶势力犯罪集团为非作恶,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影响。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或者购买商品,情节特别严重;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纠集他人多次寻衅滋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分别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二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强迫交易罪、故意损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魏都区法院对此案高度重视,由“一把手”担任审判长进行审理。阎鑫院长接到该案后仔细阅卷了解案情,并根据案件事实和相关证据做好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庭审现场,审判长阎鑫以娴熟的审判技巧引导双方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总结陈述,庭审过程规范有序。
“一把手”带头审理涉嫌恶势力犯罪案件,彰显了魏都区法院勇于担当、敢于向黑恶势力亮剑的坚定决心。下一步魏都区法院将继续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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