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温坤杰)“太感谢你们了!真没想到疫情期间我们能够拿到赔偿款,俺妈终于可以瞑目了!”3月2日,得知20万余元执行款已到法院案款账户即日便能拨付,家住许昌市魏都区的张某不由地向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崔建涛连声道谢。
这起案件要从2017年说起。那年6月,张某的母亲在一场交通事故中意外死亡。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张某的母亲负事故主要责任,事故另一方郭某负次要责任。同年10月,张某和其父亲、外婆诉至魏都区人民法院,要求郭某赔偿。经审理,魏都区法院依法判决郭某应当承担30%的责任,向三原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0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郭某未如期履行赔偿义务且下落不明,张某三人向魏都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多方查询均未发现郭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度陷入僵局。最后,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身为此案承办人,崔建涛一直没有放弃,又对整个案件进行了详细研究,发现在出具事故认定书的当日,郭某与他人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契约,将其名下一处住宅以100元的极低价格转让给其直系亲属。
“交通事故发生后,郭某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转让财产,存在恶意转让财产的行为,致使你们在执行中无法实现债权。按照法律规定,你们可以请求撤销郭某的行为。”崔建涛当即将这一情况告知张某等3人,建议他们尽快请律师打撤销权之诉。听罢,张某三人随即诉至魏都区人民法院,魏都区法院审理后判决撤销郭某与其直系亲属签订的房屋买卖契约。郭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
今年1月17日,该案重新立案恢复执行。由于一直联系不到被执行人郭某,崔建涛辗转联系上了郭某的父亲,请他劝告郭某主动履行赔偿义务。郭某的父亲表示,自己愿意筹钱替儿子履行赔偿义务。
此时正值疫情防控期间,崔建涛趁热打铁,通过微信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组织双方就赔偿事宜进一步进行协商。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郭某履行20万余元赔偿义务,张某三人自愿放弃部分迟延金,这起耗时两年有余的难案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疫情当前,法院虽然暂停线下执行活动,但执行工作并未停摆。在战‘疫’的同时,我们想方设法,通过电话沟通、微信调解、网络查控、司法网拍等‘线上’执行方式,充分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利益及时实现。这次总算是不负所托,把问题解决了!”崔建涛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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