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靳要攀 杨亚菲)“我是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今天通过视频形式对你进行二审提审……”3月9日,在许昌中院3号审判庭,该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张宝生对一起刑事案件上诉人姜某某进行了线上视频提审。
姜某某犯敲诈勒索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责令其退还禹州某有限公司现金人民币60000元。宣判后,姜某某不服一审判决,以事实不清、量刑过重等理由向许昌中院提起上诉。
当天,法官、书记员及身在禹州市看守所的姜某某通过“云间”网上庭审系统,同步参与线上提审工作。连线现场,庭审电脑画面清晰、信号稳定,语音传输流畅,法官就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上诉理由等内容逐一对姜某某进行了讯问,上诉人充分表达了自己的意愿,整个过程高效有序,并进行了同步录影录像。
近期,受疫情影响,正常的“面对面”式提审工作不适合开展。由于刑事案件的上诉人多数羁押在看守所,看守所是疫情防控的重点单位,常规提审模式已无法正常顺利进行。面对特殊时期、特殊情况,为确保审判和防疫工作同步推进,许昌中院创新刑事审判工作模式,大力开展网上办案,确保上诉人上诉权益及时得以保障。
“疫情期间,我们不能因为线下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就延迟办案,而是要进一步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各项审判工作,既要保障工作质效,又要助力疫情防控。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大信息化应用,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为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张宝生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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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许昌市建安区法院召开退休、离职、考录上级法院人员座谈会,院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人员列席座谈。
4月9日,鄢陵县人民法院组织民事口全体干警进行了审判业务知识测试。
4月16日,许昌市法学会副会长周广兵、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科科长郭涛一行人到许昌市建安区法院就“建立诉调对接多元化解机制”开展座谈调研。
近日,许昌中院召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暨全市法院工作视频会议。两级法院班子成员、中层副职以上干部、员额法官分别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参加会议。
“这个官司打得不容易,遇到你们这些耐心负责的法官们是我们的幸运,真是太感谢了!”4月13日,在许昌某保险公司,当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现场成功调解一起特大交通事故引发的系列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后,各方当事人纷纷对承办法官表示感谢。
为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影响,迅速掀起强大攻势,展开扫黑除恶大决战,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的同时,强化学习,科学谋划,周密安排,多管齐下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4月14日,许昌市建安区法院召开第一季度办案标兵、审判辅助标兵、司法行政标兵、书记员标兵、调研先进个人表彰会,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安宁主持,全院中层副职以上干部、员额法官及受表彰人员参加会议。
为营造维护国家安全的浓厚法治氛围,不断增强广大干警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学习国家安全知识的积极性,4月15日,禹州市法院组织部分干警代表进行国家安全知识测试。
襄城县法院派驻汾陈镇扫黑除恶工作组,在组长、法院副院长唐国建的安排部署下,深入汾陈镇徐庄村、赤涧付村开展专项宣传调研工作。
4月14日,襄城县人民法院与襄城县金融机构召开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