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郑晓娟)“立法为民,执法为民,谢谢执行局同志,我爱你们....。”近日,在禹州法院执行法官的大力执行下,一件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在立案十天后得以全部执结。
2017年4月30日,申请执行人姚某与被执行人某某工艺品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申请执行人前往被执行人的工厂工作。后被执行人一直拖欠申请执行人的工资,2019年11月12日经禹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某某工艺品有限公司应支付拖欠姚某的工资126000元以及姚某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12000元。
2020年3月11日,姚某申请立案执行。在执行程序中,执行法官依法向某某工艺品有限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依法冻结该公司银行账户,但其账户余额并不足以支付申请执行人的工资款。执行法官积极主动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该公司法人进行沟通,告知其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该公司法人代表听到法官的耐心劝说后,明白因为了这点钱而登上“老赖”榜不值得,但因受疫情影响,公司确实资金周转困难,申请人希望能予以宽限。申请执行人了解到公司的情况后,也表示理解,并自愿放弃8000元。
2020年3月23日,被执行人向姚某支付了余下款项。执行法官快速执行到位报酬款的行为赢得了申请人的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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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在第49个世界环境日即将来临之际,襄城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刘朝娟,副院长唐国建,襄城县环资审判庭干警及部分志愿者一起,到襄城县法院“骆驼岭”环境司法保护基地采摘已经成熟的杏和桃子,并计划将采摘的水果全部无偿赠送给部分贫困户。
近日,建安区人民法院高效调解一起涉企纠纷,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5月20日,襄城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苏鹏收到了一份特殊的礼物,申请人付某某来到法院执行局向其送上一面写着“法律卫士,为民解忧”的锦旗。
2020年5月15日,经禹州市法院法官多次调解,农民工薛某当庭拿到了首批5.6万元的工伤赔偿款。
自5月7日开始,襄城县人民法院开展为期90天的“夏日风暴”执行专项行动。襄城县人民法院更把本次集中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
自5月7日开始,襄城县人民法院开展为期90天的“夏日风暴”执行专项行动。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灵井诉调对接工作站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和专业职能,做到提前介入、提前化解,便捷、高效、快速的解决纠纷,为民生工程保驾护航,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良好统一。
诉调对接工作站调解员接到该调解申请后,考虑到工程暂停将影响近100余户村民用气,为尽快帮村民解决民生难题,先后十余次与施工方负责人赵某、天燃气公司负责人朱某沟通。
5月14日,鄢陵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总工会、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协同召开鄢陵县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