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为当事人家属送去先于执行款的转账支票
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刘小平 姚晓芹)近日,襄城县人民法院麦岭法庭的法官樊高峰,顶着骄阳来到襄城县人民医院,为当事人赵某的家人送去先于执行款10万元的转账支票。赵某因交通事故致伤,并被鉴定为重型颅脑损伤致植物状态,全家人因此陷入困境。在全民进行扶贫攻坚的关键时期,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提供优质司法服务,襄城县法院麦岭法庭以“诉讼帮扶”等方式,缓解当事人的生活困境。
2016年10月3日19时,王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与赵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赵某重型颅脑损伤致植物状态,住院治疗需花费高额的医疗费,使原本不富裕的赵某一家陷入困境之中。为筹措医疗费,赵某及其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先于执行。襄城县法院麦岭法庭受理此案后,考虑到赵某的家庭困难等特殊情况,根据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本案的承办法官樊高峰第一时间、积极与王某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和协调,为赵某争取了10万元的先于执行款。赵某的妻子全天24小时在医院对其进行陪护和照顾,其子女因工作需要而外出。襄城县法院麦岭法庭的法官樊高峰及时将先于执行款的支票送至赵某所在医院中,以解赵某一家人的燃眉之急。
“在全市2017年重点项目暨转型发展攻坚观摩评价活动中,我们这里作为襄城县的一个观摩点,接受了市领导以及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观摩。
6月9日上午10时,襄城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张某航、雷某岭、农某凭、吕某、郑某荣、王某奎6人(该案其他涉案人员另案处理)非法收购、出售、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犯罪案,犯罪数额之大在许昌地区同类案件中属第一。
6月9日上午10时,襄城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张某航、雷某岭、农某凭、吕某、郑某荣、王某奎6人(该案其他涉案人员另案处理)非法收购、出售、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犯罪案,犯罪数额之大在许昌地区同类案件中属第一。
6月10日,市委书记武国定前往襄城县,暗访调研脱贫攻坚工作,看望奋战在基层一线的扶贫干部。他强调,当前,脱贫攻坚工作是对党员干部工作能力、工作作风的一次严峻考验,要精准建档立卡,实施精准帮扶,加强政策宣传,进一步提升群众政策知晓度和贫困户获得感。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王志宏一同前往。
2017年6月8日上午,伊川县人大常委会郭孟现副主任、法工委徐钦伟主任、伊川县法院姜耀俊常务副院长等率领伊川县人大常委会法院执行工作调研组一行11人,到襄城县法院考察法院执行工作。
6月6日下午,襄城县食药监局紧急召集班子成员及中层以上干部,就全县脱贫攻坚精准帮扶工作会议精神进行迅速传达和安排部署。
2017年6月8日上午,伊川县人大常委会郭孟现副主任、法工委徐钦伟主任、伊川县法院姜耀俊常务副院长等率领伊川县人大常委会法院执行工作调研组一行11人,到襄城县法院考察法院执行工作。
6月6日,襄城县国土资源局开展精准扶贫献爱心捐款活动,号召全体干部职工伸出援助之手。
6月6日下午,襄城县食药监局紧急召集班子成员及中层以上干部,就全县脱贫攻坚精准帮扶工作会议精神进行迅速传达和安排部署。
为切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6月5日,襄城县国土资源局工会主席石朝辉带领储量股、地灾办负责人,冒雨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全面巡查。
6月6日,襄城县国土资源局开展精准扶贫献爱心捐款活动,号召全体干部职工伸出援助之手。局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带头参与,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响应,踊跃捐款奉献爱心,以实际行动帮助贫困群众,助力精准扶贫。
6月6日,襄城县人民法院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号召,组织全院干警开展“脱贫攻坚 奉献爱心”捐款活动。
在“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襄城县人民法院组织法官走进襄城县山头店镇孙庄中心学校开展“
您遇到家事纠纷时首选的解决方式是什么?”“如成立家事纠纷调解前置机构,您希望该机构设置在哪里?”
5月30日,正是端午佳节,家家正是粽叶飘香时,但是襄城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们还奋战在执行一线,为执行申请人送去最暖心的节日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