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赵市伟 魏泽森) 电梯公司的业务员李某工作几年后辞职,经计算公司应给他销售提成21万多元,但在支付8万元后,该公司就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剩余款项。经审理,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判决该公司支付李某提成款135216元。8月9日,在执行法官的多方努力下,该案得以顺利执结,李某拿到执行款后向执行干警送上锦旗表达感谢。
家住许昌市建安区的李某原是市区某电梯公司业务员,2013年底应聘到该公司做销售工作。李某称由于底薪不高,自己的工资报酬主要靠业务提成。经过测算,截至2016年9月,公司一共应给他提成21万多元,但公司在支付8万元后就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剩余款项。多次索要血汗钱无果后,2017年1月,李某一纸诉状将公司告到法院,请求判令公司支付剩余提成款135216元。魏都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作为被告的电梯公司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9月,该公司为李某出具提成款清单一份,标注提成总额21.12万元,已付款8万元,未付13.12万元,加上其他零碎欠款,以上总计135216元,清单上还加盖有公司公章及业务人员签名。庭审中,李某称,上述清单出具后公司未支付任何款项。电梯公司则辩称,李某提供的提成款清单无公司印章与业务人员签字,李某离开公司后未将相关手续移交公司,公司内部规定一切财务支付均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后才可支付。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提供的证据加盖该公司公章,足以证明公司未向李某支付款项的事实,因此李某要求该公司支付提成款135216元的诉讼请求合法有据,遂判决公司将该款支付给李某。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通过全国“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该公司账户并予以冻结,随后联系公司法人代表徐某,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因像李某这样被拖欠、克扣销售提成的业务员还有很多,徐某采取拖延态度,对法官的提醒无动于衷,另立账户经营公司各项业务。8月2日,该院“夏季雷霆”专项执行行动完美收官,执行干警董力铭加班至凌晨,第二天一大早又来到该公司,将徐某当场带回法院,经大量释法,徐某慢慢转变态度,一次性将提成款转账给李某。
8月4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顺利执结该案,宋某喜领子女先期支付的6万元赡养款。
8月4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顺利执结该案,宋某喜领子女先期支付的6万元赡养款。
6月30日上午,在建党96周年之际,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志愿者们到碾上社区看望7户困难党员家庭
6月30日上午,在建党96周年之际,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志愿者们到碾上社区看望7户困难党员家庭,为他们送去电风扇、厨具等生活用品,向老党员们送去党的亲切关怀,同庆党的生日,感受党的温暖。
某是一家电梯公司的员工,由于该公司工资标准由底薪加业务提成构成,李某工作几年后辞职,经计算公司应给他提成21万多元,但在支付8万元后公司就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剩余款项。李某为此将该公司告上法庭。7月14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判决该工资支付李某提成款135216元。
李某是一家电梯公司的员工,由于该公司工资标准由底薪加业务提成构成,李某工作几年后辞职,经计算公司应给他提成21万多元,但在支付8万元后公司就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剩余款项。李某为此将该公司告上法庭。
李某是一家电梯公司的员工,由于该公司工资标准由底薪加业务提成构成,李某工作几年后辞职,经计算公司应给他提成21万多元,但在支付8万元后公司就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剩余款项。李某为此将该公司告上法庭。7月14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判决该工资支付李某提成款135216元。
某是一家电梯公司的员工,由于该公司工资标准由底薪加业务提成构成,李某工作几年后辞职,经计算公司应给他提成21万多元,但在支付8万元后公司就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剩余款项。李某为此将该公司告上法庭。7月14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判决该工资支付李某提成款135216元。
李某是一家电梯公司的员工,由于该公司工资标准由底薪加业务提成构成,李某工作几年后辞职,经计算公司应给他提成21万多元,但在支付8万元后公司就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剩余款项。李某为此将该公司告上法庭。
李某是一家电梯公司的员工,由于该公司工资标准由底薪加业务提成构成,李某工作几年后辞职,经计算公司应给他提成21万多元,但在支付8万元后公司就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剩余款项。李某为此将该公司告上法庭。7月14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判决该工资支付李某提成款135216元。
业内有说法称,OPPO销量高,是因为渠道提成高达两三百元甚至五百元。OPPO方面否认了这个说法,称“提成根据每款机型以及销售阶段不同而定”。
业内有说法称,OPPO销量高,是因为渠道提成高达两三百元甚至五百元。OPPO方面否认了这个说法,称“提成根据每款机型以及销售阶段不同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