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原创 > 正文

俩电动车相撞 伤者要求按交强险获赔未获法院支持

2017-08-21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芦萍 吴真真) 电动三轮车与电动两轮车相撞,受伤的两轮车车主起诉三轮车车主,要求其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共计17万余元。8月18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在民事责任赔偿领域,电动三轮车仍应按非机动车范畴进行处理。被告应承担原告各项损失的50%共计9万余元。

  2015年9月9日,田某驾驶两轮电动车与蔡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相撞,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田某受伤。田某在医院住院治疗42天花费医疗费近4万余元。经鉴定,田某的伤情构成九级伤残,后期治疗费16000元,以后义齿15年更换一次。

  经交管部门调查,事故原因无法查清,田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与蔡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均属机动车范畴。

  2017年5月,田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蔡某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共计17万余元。

  魏都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田某驾驶两轮电动车与被告蔡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证明,事故原因无法查清。根据公平原则,原告田某与被告蔡某应负同等责任,被告蔡某应对原告田某所受损失承担50%赔偿责任。原告要求被告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因在社会实践中,被告蔡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不可能像机动车一样登记上牌、领取驾驶证、投保交强险,其在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时,就不可能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责任限额内先行赔付,故在民事责任赔偿领域,对电动三轮车仍应按非机动车范畴进行处理。故原告田某的损失共计182482.85元,应由被告蔡某承担其中的50%,即91241.43元。

  法官说法:

  该案承办法官张荣胜介绍说,本案争议的焦点就在于,当肇事的电动三轮车被认定为“机动车”时,蔡某应如何承担赔偿责任。2010年《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中将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裸车重量40公斤以上的电动车称为轻便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管理范围。2006年7月1日实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需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规定为家庭自用汽车、非营业客车、营业客车、非营业货车、营业货车、特种车、摩托车和拖拉机8种,对电动自行车并未要求强制保险。

  普通群众为了方便家庭生产购买电动三轮车,一般不会认为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更没有电动三轮车还需交纳交强险的概念。即使有些法律意识强的电动车主想对自己的电动车缴纳交强险,但是保险公司为了推卸数量庞大的、具有极大安全隐患的电动车群体的赔偿责任,往往会以法律规定这不属交强险的承保范围为由,而拒绝承保交强险。这就导致电动车车主即使想去投保交强险而保险公司不予承保的局面。电动车车主因不可归责于自身的原因而无法投保交强险,当然也无法得到交强险的社会保障,若判决车主违反未投保交强险法定义务而要求车主承担交强险内的12.2万元的民事赔偿责任,于法于理有失公允。故本案中被告驾驶的电动三轮车虽然定性为机动车,但其不负有缴纳交强险的法定义务,原告要求被告承担交强险范围内的损失,于法无据。


<上一页 下一页>
文章关键词:魏都区法院 俩电动车相撞 伤者赔偿 交强险获赔 法院支持 责编:王慧
5034

相关阅读 换一换

  • 团伙制造”艳遇”引诱高消费诈骗24次 5人终获刑

    原以为网络聊天迎来一场“艳遇”,没想到却掉入了“酒托”陷阱。李某、聂某、邢某、张某、郝某合谋扮演“键盘手”、“酒托女”等角色,通过暧昧语言引诱男网友“约会”,从而消费事先准备的高价酒水诈骗钱财。8月18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五人八个月至一年零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各处罚金。

  • 打着网络赛车幌子开设赌场 五小伙获刑罚

    苏某等五人便合伙“挂羊头,卖狗肉”,以网络赛车名义开设网络赌场,甚至建立专门微信群吸引参赌者。8月17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分别判处五人二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阳台坠物砸坏轿车 车主状告住户索赔

    8月16日,车主吕某来到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起诉,将楼上住户、许昌某局、所住家属院的业主委员会一同告上法庭,要求三方连带赔偿车辆损失3305元。

  • 孕妇被撞致胎儿流产 告肇事方索精神赔偿

    8月11日,杨某来到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肇事方和某保险公司赔偿各项损失暂计1万元,并赔偿后期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各项费用。

  • 魏都区法院1+1机制联手挽救失足少年

    6月17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法院少审庭法官郭艳在对一起未成年犯罪案件开庭后,和该案未成年被告人家长进行交谈。

今日热点

襄城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无偿献血献爱心活动 襄城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无偿献血献爱心活动

精品原创

许昌中院召开涉公职人员案件集中执行活动新闻发布会 许昌中院召开涉公职人员案件集中执行活动新闻发布会

图片新闻

地市直通车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2 hnr.cn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映象网络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