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芦萍 吴真真) 电动三轮车与电动两轮车相撞,受伤的两轮车车主起诉三轮车车主,要求其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共计17万余元。8月18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在民事责任赔偿领域,电动三轮车仍应按非机动车范畴进行处理。被告应承担原告各项损失的50%共计9万余元。
2015年9月9日,田某驾驶两轮电动车与蔡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相撞,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田某受伤。田某在医院住院治疗42天花费医疗费近4万余元。经鉴定,田某的伤情构成九级伤残,后期治疗费16000元,以后义齿15年更换一次。
经交管部门调查,事故原因无法查清,田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与蔡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均属机动车范畴。
2017年5月,田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蔡某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共计17万余元。
魏都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田某驾驶两轮电动车与被告蔡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证明,事故原因无法查清。根据公平原则,原告田某与被告蔡某应负同等责任,被告蔡某应对原告田某所受损失承担50%赔偿责任。原告要求被告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因在社会实践中,被告蔡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不可能像机动车一样登记上牌、领取驾驶证、投保交强险,其在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时,就不可能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责任限额内先行赔付,故在民事责任赔偿领域,对电动三轮车仍应按非机动车范畴进行处理。故原告田某的损失共计182482.85元,应由被告蔡某承担其中的50%,即91241.43元。
法官说法:
该案承办法官张荣胜介绍说,本案争议的焦点就在于,当肇事的电动三轮车被认定为“机动车”时,蔡某应如何承担赔偿责任。2010年《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中将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裸车重量40公斤以上的电动车称为轻便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管理范围。2006年7月1日实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需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规定为家庭自用汽车、非营业客车、营业客车、非营业货车、营业货车、特种车、摩托车和拖拉机8种,对电动自行车并未要求强制保险。
普通群众为了方便家庭生产购买电动三轮车,一般不会认为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更没有电动三轮车还需交纳交强险的概念。即使有些法律意识强的电动车主想对自己的电动车缴纳交强险,但是保险公司为了推卸数量庞大的、具有极大安全隐患的电动车群体的赔偿责任,往往会以法律规定这不属交强险的承保范围为由,而拒绝承保交强险。这就导致电动车车主即使想去投保交强险而保险公司不予承保的局面。电动车车主因不可归责于自身的原因而无法投保交强险,当然也无法得到交强险的社会保障,若判决车主违反未投保交强险法定义务而要求车主承担交强险内的12.2万元的民事赔偿责任,于法于理有失公允。故本案中被告驾驶的电动三轮车虽然定性为机动车,但其不负有缴纳交强险的法定义务,原告要求被告承担交强险范围内的损失,于法无据。
原以为网络聊天迎来一场“艳遇”,没想到却掉入了“酒托”陷阱。李某、聂某、邢某、张某、郝某合谋扮演“键盘手”、“酒托女”等角色,通过暧昧语言引诱男网友“约会”,从而消费事先准备的高价酒水诈骗钱财。8月18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五人八个月至一年零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各处罚金。
苏某等五人便合伙“挂羊头,卖狗肉”,以网络赛车名义开设网络赌场,甚至建立专门微信群吸引参赌者。8月17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分别判处五人二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8月16日,车主吕某来到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起诉,将楼上住户、许昌某局、所住家属院的业主委员会一同告上法庭,要求三方连带赔偿车辆损失3305元。
8月11日,杨某来到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肇事方和某保险公司赔偿各项损失暂计1万元,并赔偿后期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各项费用。
6月17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法院少审庭法官郭艳在对一起未成年犯罪案件开庭后,和该案未成年被告人家长进行交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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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在党的九十六岁生日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组织67名优秀党员来到林州市红旗渠青年洞面对党旗重温入党誓词
7月1日,在党的九十六岁生日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组织67名优秀党员来到林州市红旗渠青年洞面对党旗重温入党誓词,传承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的红旗渠精神。
6月28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城市管理合议庭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与城市管理相关的诉讼案件及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处理驶入快车道
在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魏某收到370万执行款后与被执行人握手言和,情绪激动地向执行干警道谢。
“真的是太感谢你们了!这么快俺们就拿到执行款了。”6月8日上午小雨淅淅,锣鼓喧天,申请执行人罗某冒雨向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们送来两面鲜艳的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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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上午9时,魏都区人民法院法官走到街头、广场进行普法宣传,他们利用展板、宣传手册、画报等平台向群众宣传生态资源保护相关法律知识,现场开展法律咨询,营造了良好的生态环境司法保障氛围
6月5日是世界环保日,为提高群众对《环境保护法》的了解和认识,提升群众对环境生态资源的保护意识
5月31日,被执行人秦某刚偷偷从外地潜回,便被当地警方抓获移送到法院,经过执行干警耐心细致地劝说,被执行人终于履行13万元欠款,此案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