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姚晓芹 李淑亚) 祝某本是高高兴兴去赶集,买好水果刚要付钱,却发现口袋里的1200元钱不翼而飞,原来是有人用刀片把杜某的口袋割破后将口袋内的1200元现金盗走了。近日,襄城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盗窃案件,被告人谭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2017年4月2日9时许,被告人谭某来到襄城县山头店镇某村集会上,趁在此赶会的祝某不备,用随身携带的刀片把祝某上衣左侧口袋割破,将口袋内的1200元现金盗走。实施盗窃后,谭某就被抓获。现被盗走的1200元已追回。
襄城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公共场所扒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照我国《刑法》有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9月20日上午,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快速出击,奔赴鄢陵,扣押了一辆涉案凯宴汽车,有力地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本是出门要账,一言不和起纠纷,冲动之下毁坏财物,落得赔钱还得受到刑罚的下场。近日,襄城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因打砸财物涉嫌寻衅滋事案件,被告人王某、张某、王某鑫犯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曾经因抢劫被判过刑,出狱后却不思悔改,带着朋友乘着夜色盗窃通信电缆发财,结果可想而知。近日,襄城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通信电缆案,认定被告人刘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5月30日,正是端午佳节,家家正是粽叶飘香时,但是襄城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们还奋战在执行一线,为执行申请人送去最暖心的节日礼物。
5月30日,正是端午佳节,家家正是粽叶飘香时,但是襄城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们还奋战在执行一线,为执行申请人送去最暖心的节日礼物。
近日,记者从许昌市中院获悉,襄城县法院被人社部、最高法院授予2016年度“全国模范法院”称号。
近日,记者从许昌市中院获悉,襄城县法院在被人社部、最高法院授予2016年度“全国模范法院”称号。
近日,记者从许昌市中院获悉,襄城县法院在被人社部、最高法院授予2016年度“全国模范法院”称号。
近日,记者从许昌市中院获悉,襄城县法院在被人社部、最高法院授予2016年度“全国模范法院”称号。
湖北日报(荆楚网)消息(记者童湛 通讯员吴昊)共享单车在为武汉市民的出行带来便捷的同时,也考验着大家的法律意识。3月4日,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分局北港派出所收到一面来自共享单
根据车辆的GPS定位信息,邓某在松江区石湖荡镇某村的民宅旁发现了丢失单车。车辆的车锁已经被人强行锯断。邓某立即报警,警察赶到现场后,抓获了嫌疑人高某。
近日,河南省固始警方联合安徽霍邱警方,经过缜密侦查,快速反应,2日内成功抓获涉嫌盗窃协外逃犯季某、马某、马某某和胡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