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崔佳) 10月27日下午,在重阳节来临之际,为表达对当事人的关心和感谢,襄城县人民法院法官走访慰问了年迈的当事人,向他们送去慰问品和节日的祝福。
襄城县人民法院法官详细了解当事人的生活现状,对当事人家庭和睦、保持乐观开朗的心态表示赞赏,并叮嘱他们一定要保重身体,嘱咐其家人要一如既往的关心、照顾老人。
襄城县人民法院法官对年迈当事人进行慰问的举动温暖了当事人的心,充分展现了司法为民的温暖。
2017年10月28日下午,襄城县人民法院干警利用周末休息时间召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会议。
10月12日早上5时许,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商水成功抓捕一名逃避多月老赖。
近日,襄城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转移账户资金,不履行还款义务,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的案件,被告人王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拘役三个月个月,宣告缓刑六个月。
9月30日上午,襄城县人民法院到范湖乡秦寺村开展“送法进校园进社区”活动,通过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方式,向学生和村民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祝某本是高高兴兴去赶集,买好水果刚要付钱,却发现口袋里的1200元钱不翼而飞,原来是有人用刀片把杜某的口袋割破后将口袋内的1200元现金盗走了。
9月20日上午,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快速出击,奔赴鄢陵,扣押了一辆涉案凯宴汽车,有力地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本是出门要账,一言不和起纠纷,冲动之下毁坏财物,落得赔钱还得受到刑罚的下场。近日,襄城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因打砸财物涉嫌寻衅滋事案件,被告人王某、张某、王某鑫犯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曾经因抢劫被判过刑,出狱后却不思悔改,带着朋友乘着夜色盗窃通信电缆发财,结果可想而知。近日,襄城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通信电缆案,认定被告人刘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5月30日,正是端午佳节,家家正是粽叶飘香时,但是襄城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们还奋战在执行一线,为执行申请人送去最暖心的节日礼物。
5月30日,正是端午佳节,家家正是粽叶飘香时,但是襄城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们还奋战在执行一线,为执行申请人送去最暖心的节日礼物。
近日,记者从许昌市中院获悉,襄城县法院被人社部、最高法院授予2016年度“全国模范法院”称号。
近日,记者从许昌市中院获悉,襄城县法院在被人社部、最高法院授予2016年度“全国模范法院”称号。
近日,记者从许昌市中院获悉,襄城县法院在被人社部、最高法院授予2016年度“全国模范法院”称号。
近日,记者从许昌市中院获悉,襄城县法院在被人社部、最高法院授予2016年度“全国模范法院”称号。
10月27日上午,信阳市旅游局积极组织开展慰问“敬老爱老”主题志愿服务活动。信阳市旅游局副局长顾先彬、信阳市旅游局纪检组长廖祥宏带领全局志愿者与浉河区旅游局志愿者们一起看望慰问了浉河区游河乡李畈村敬老院,并为敬老院的老人们送来了大米、食用油和饼干等慰问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