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安静珂 黄箫亮) 近日,襄城县人民法院七里店法庭调解了一起因钩机扒房子,操作失误而引起的一起赔偿纠纷案。
案件当事人方某是襄城县山头店镇姚庄村村民。2017年4月2日,方某家的房子拆旧建新,并雇用了本县库庄镇灵树村村民常某的钩机拆除旧房。由于在拆除旧房的过程中,常某因操作失误,将钩机直接砸往邻居秦某家楼房东山墙,致使一楼房屋东山墙向内凹陷,屋内墙壁有脱皮现象,山墙有五、六处裂缝。事故发生后,因秦某对钩机主人进行吵骂,双方发生纠纷。
秦某随即拨打110报警并将常某钩机扣住。山头店派出所接案后,出警调解双方才停止吵架。由于事发在气头上,双方互不相让,之后常某在派出所的调解下,留下住址和联系方式,并把车开走。方某与秦某多次协商不成,方某不愿承担责任,秦某又联系常某,常某却不接电话。在无奈情况下,秦某于2017年7月3日将方某、常某告到法院。
七里店法庭接案后,庭长随派有经验的社会法官黄文来出面调解。经过与三方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以案释法,方某、常某愿意承担责任,并当场达成了赔偿协议,使这起赔偿纠纷案划上了句号。
10月27日下午,在重阳节来临之际,为表达对当事人的关心和感谢,襄城县人民法院法官走访慰问了年迈的当事人,向他们送去慰问品和节日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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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28日下午,襄城县人民法院干警利用周末休息时间召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会议。
10月12日早上5时许,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商水成功抓捕一名逃避多月老赖。
近日,襄城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转移账户资金,不履行还款义务,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的案件,被告人王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拘役三个月个月,宣告缓刑六个月。
9月30日上午,襄城县人民法院到范湖乡秦寺村开展“送法进校园进社区”活动,通过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方式,向学生和村民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祝某本是高高兴兴去赶集,买好水果刚要付钱,却发现口袋里的1200元钱不翼而飞,原来是有人用刀片把杜某的口袋割破后将口袋内的1200元现金盗走了。
9月20日上午,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快速出击,奔赴鄢陵,扣押了一辆涉案凯宴汽车,有力地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本是出门要账,一言不和起纠纷,冲动之下毁坏财物,落得赔钱还得受到刑罚的下场。近日,襄城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因打砸财物涉嫌寻衅滋事案件,被告人王某、张某、王某鑫犯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曾经因抢劫被判过刑,出狱后却不思悔改,带着朋友乘着夜色盗窃通信电缆发财,结果可想而知。近日,襄城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通信电缆案,认定被告人刘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5月30日,正是端午佳节,家家正是粽叶飘香时,但是襄城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们还奋战在执行一线,为执行申请人送去最暖心的节日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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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许昌市中院获悉,襄城县法院被人社部、最高法院授予2016年度“全国模范法院”称号。
近日,记者从许昌市中院获悉,襄城县法院在被人社部、最高法院授予2016年度“全国模范法院”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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