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陈磊 王返)4月27日下午,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失信联合惩戒暨集中曝光“失信人”新闻发布会。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韩玉芬介绍近年来许昌市开展失信联合惩戒和集中曝光“老赖”的相关情况,并通报下一步全市法院执行失信惩戒工作的安排。发布会现场公布了2018年度许昌市首批213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并发布6起失信典型案例。
会上,韩玉芬院长介绍,近年来,许昌市委大力支持法院解决执行难,许昌市人大常委专门出台《关于加强信用惩戒机制建设,进一步推进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决定》;许昌市信用办先后出台《关于对失信“黑名单”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加快诚信许昌建设工作台账》等;各新闻媒体积极报道执行工作,发布失信典型案例,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全市已初步形成“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支持、政法委协调、政府部门配合、法院主办、社会各界参与”的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格局。
2017年以来,许昌两级法院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3万余条,60%的失信人慑于压力主动履行义务或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对3891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90%的被执行人员在司法拘留期间主动履行了义务;对167名有财产履行拒不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下一步,许昌法院将从四个方面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工作:一要进一步运用网络查控系统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在原有网络查控功能的基础上,在不动产交易、工商登记、商业保险、星级酒店入住、车辆年检等方面进行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切实限制失信人的生活、生产空间。二要进一步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定期会商制度,实行失信信息实时推送,扩大失信惩戒影响,提高失信联合惩戒信息化水平。三要进一步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宣传和失信曝光,综合运用各类宣传平台,大力宣传失信联合惩戒举措,曝光失信名单,公布典型案例,营造“诚实守信光荣、失信违法可耻”的氛围。四要进一步落实中央“两办”和最高法院关于失信惩戒指导意见,结合许昌实际予以创新和细化,切实让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得到实现,让人民群众在诉讼活动中有更多的获得感。
月24日上午,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县级审判员时颖、民二庭庭长阎鑫等一行人前往建安区人民法院开展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实施调研工作。
4月12日上午,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组织三名法医专家对申请暂于监外执行的三名罪犯集中进行会诊,确定服刑人员是否符合准予监外执行条件。
为进一步方便当事人诉讼,服务当事人,提高襄城县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水平,该院积极行动,率先开展网上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