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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区法院开展“文明单位社区行”活动

2018-06-08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杨小鹏)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让十九大精神更好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6月1日,许昌市建安区法院组织多名法官志愿者在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肖景绍带领下,到新元办镜湖社区开展“学习贯彻十九大,文明单位社区行”宣讲活动,来自社区的20余名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了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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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区党员干部活动室,建安区法院志愿者现场为社区群众发放十九大精神宣传读本和法律相关宣传手册,用群众易懂的图文结合模式,宣传十九大的主题、党的历史性成就、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内容和法律知识。

随后,干警杨会勇做了题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宣讲报告。并对十九大精神核心进行了讲解,强调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牢记党的初心和使命,牢记自己肩负的职责,并从主题、核心、新时代、新思想等关键词阐述了习总书记报告的内容。整个报告主题鲜明、脉络清晰、重点突出,对十九大精神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宣讲报告既有理性思考又有务实对策,尤其是对基层农村、社区党员干部如何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提出了具体的针对性的意见建议。精彩的宣讲博得参会人员的阵阵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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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新元办镜湖社区书记周银定,带领法院、社区党员重温了入党誓词。

建安区法院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将十九大精神通过丰富多样的宣讲手段,带到了广大基层群众中。同时,建安区法院将在提升群众幸福感、满意度等方面持续努力,以实干实绩践行十九大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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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建安区法院 文明单位 责编:张佳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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