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李宁)“喂,温旭法官您好,俺给您送锦旗来了,真的太感谢了,您真是为人民服务的好法官啊”,“不用,不用,这是我们应该做的”,“我们已经在法院门口了,一定要当面对您说声谢谢”,温法官接电话时正是中午,室外烈日炎炎,担心当事人在外受热,温法官挂完电话急匆匆赶到了大门口。
本案当事人原告朱大哥因交通事故造成了六级伤残,生活不能自理,原告妻子孔大姐是农村妇女,他们的大女儿患有残疾,另外两个孩子尚未成年,仍在上学。这场交通事故对他们一家人来说犹如晴天霹雳,令这个本就收入微薄的家庭顿时失去主要经济来源,一家五口经济拮据,陷入困局。
事故发生后,因原被告双方对事故认定均不认可,矛盾尖锐,被告迟迟未对原告进行赔偿。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法官温旭坚持不懈地动之以情,晓之以法,调动多方力量对原被告进行调解。眼看原告一家生活困难,赔偿金久久不能到位,温法官心有不忍,自己主动拿出1000元,帮助原告一家渡过难关。在经历两次鉴定、两次开庭审理和十多次调解后,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在温法官的不断督促下,被告及时履行了赔偿义务,原告6月20日顺利地领到了被告赔偿款18万元,剩余32万元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最终达到案结事了,双方当事人都比较满意。
6月22日上午6点30分左右,漯河市金江路与泰山路交叉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出租车与一辆电动车相撞,1人受伤。
为规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流程,提高审判效率,方便当事人诉讼,节约诉讼成本,将便民、利民、为民的司法宗旨落实到实处,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速裁庭与南阳市保险行业协会就此类案件的诉调对接工作,达成了初步试行意见
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真总结夏季节交通特点,及时调整勤务安排,明确工作重心,坚持“四加强”,筑牢夏季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体系,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一起历时五年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难道法院就不执行了吗?答案是否定的。2018年5月25日,这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在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终于执结完毕。
5月31日下午,许昌市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一体化处理建设工作会议在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
近日,睢县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成功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5月21日21时许,开封市公安局州桥派出所交巡警大队民警杨帅驾驶警车巡逻至中山路与寺后街交叉口时,发现有两辆电动车停在四面钟十字路口中间,一中年女子躺在地上,一年轻男子站在旁边。
5月14日晚上八点,开封市尉氏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办公室灯火通明,执行法官将执行到位的第一期赔偿款共计5万元交到张某家属手中。面对家庭的不幸遭遇和执行法官几经周折后执行到位的赔偿款,张某的母亲难抑悲痛之情,泣不成声。执行法官耐心劝慰张某的家属,并表示将继续监督案件执行情况,确保全部赔偿款及时、足额执行到位,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5月14日下午,上海市普陀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庆伟率队到许昌市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中心走访调研工作。
起交通事故,黑白两车相撞。黑色轿车购买了全险,根本不用为赔偿对方和修自家车额外掏钱,但是司机却一再反映投诉对方司机因酒驾找儿子顶包。她说:“只为讨个公道。”
7岁的王亮平时淘气爱玩,一天在学校上课,突然出现脖子疼痛不适,脖子向左侧弯曲,用手将头部板正后又歪过去了,而且转脖子受限。发病的病因有外伤性因素,如头部遭受打击伤、体育运动伤、交通事故伤等,通常遭受损伤的暴力并不大,有时轻度的扭转外力即可发生半脱位。
月24日上午,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县级审判员时颖、民二庭庭长阎鑫等一行人前往建安区人民法院开展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实施调研工作。
近日,固始交警大队事故中队经过72小时的连续奋战,成功破获一起交通事故逃逸案。
3月23日,舞钢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华广平带领该院审管办、民二庭部分人员到汝州法院学习交流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联调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