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武少华 牛丹)“同意会诊意见,王某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近日,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与许昌市专家名册内三名法医专家通过微信对一起暂予监外执行组织诊断案件进行网络会诊。
罪犯王某,2017年因犯诈骗罪被长葛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服刑后出现反复右肩背闷疼,后入住医院治疗22天,被诊断为肺腺癌、肺部感染等临床难以治愈的疾病,需要监外住院治疗。经王某本人申请,长葛市人民法院移送许昌中院,申请对罪犯王某做暂予监外执行组织诊断。
为了保障王某的生命健康,接到申请后,许昌中院司法技术处对该案立即审查,及时将该案委托许昌市中心医院做医学检查。考虑当前疫情形势严峻,为了减少人员流动和接触,司法技术处积极准备协调,决定开展线上审核。
当天,司法技术处工作人员与三名法医专家建立了微信群,上传该案件医学检查、医学诊断、病例资料,三名专家在网上认真审核资料。经专家合议会诊,王某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随后,三位专家形成专家意见书,司法技术处及时通过网络把意见书发送长葛市法院技术科。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的刑罚执行制度。2015年1月新刑诉法实施后,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收归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这次我们线上进行暂予监外执行组织诊断工作,不仅降低了疫情传播风险,也有力保障了工作有序进行!”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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