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赵市伟 薛颍) 俗话说与人为善,与己方便。金某看到一对男女打架便上前劝解,却被女子的丈夫误会,遭到拳脚回击,金某一气之下将对方打至轻伤。金某不但赔偿5.5万元,8月22日,还被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一天凌晨,金某和朋友在市区一家火锅店吃饭喝酒,临近结束时金某独自去吧台结账。此时金某看到一名喝多酒的女顾客,好心提醒老板联系其家人将她接走。不一会儿一名男子进来将女顾客拽走,两人在门外大吵大闹。金某出门后看到女子坐在地上,男子对她大打出手,饭店老板也在劝架。金某便上前询问男子是否为女顾客的家属,谁知对方听后认为金某多管闲事,抓住金某的脖子便朝他脸上打了一拳。本是好意相劝,却招来拳脚相加,金某也气不打一处来,上前就回了一记重拳。谁知这一拳打中了男子的鼻子,导致对方构成轻伤二级。案发后,金某才知被打男子刘某是女顾客的丈夫,两人因家庭矛盾发生争执,没想到自己却因一句好言相劝引来事端。双方经调解后达成和解,金某赔偿刘某5.5万元,取得了刘某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金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金某能够当庭认罪,积极赔偿刘某并取得其谅解,可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保安胡某因车辆进出小区大门问题与业主孙某发生口角,保安胡某愤怒中将孙某打至轻伤。8月21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刘某购买了市区一栋商业楼位于3层的一户房屋,一家英语培训机构承租了该楼三、四层物业并在楼道及消防通道安装了五个入户门,修建了洗手池,装修了公共卫生间。
8月18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在民事责任赔偿领域,电动三轮车仍应按非机动车范畴进行处理。被告应承担原告各项损失的50%共计9万余元。
原以为网络聊天迎来一场“艳遇”,没想到却掉入了“酒托”陷阱。李某、聂某、邢某、张某、郝某合谋扮演“键盘手”、“酒托女”等角色,通过暧昧语言引诱男网友“约会”,从而消费事先准备的高价酒水诈骗钱财。8月18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五人八个月至一年零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各处罚金。
苏某等五人便合伙“挂羊头,卖狗肉”,以网络赛车名义开设网络赌场,甚至建立专门微信群吸引参赌者。8月17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分别判处五人二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8月16日,车主吕某来到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起诉,将楼上住户、许昌某局、所住家属院的业主委员会一同告上法庭,要求三方连带赔偿车辆损失3305元。
8月11日,杨某来到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肇事方和某保险公司赔偿各项损失暂计1万元,并赔偿后期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各项费用。
6月17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法院少审庭法官郭艳在对一起未成年犯罪案件开庭后,和该案未成年被告人家长进行交谈。
6月17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法院少审庭法官郭艳在对一起未成年犯罪案件开庭后,和该案未成年被告人家长进行交谈。
7月1日,在党的九十六岁生日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组织67名优秀党员来到林州市红旗渠青年洞面对党旗重温入党誓词
7月1日,在党的九十六岁生日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组织67名优秀党员来到林州市红旗渠青年洞面对党旗重温入党誓词,传承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的红旗渠精神。
6月28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城市管理合议庭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与城市管理相关的诉讼案件及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处理驶入快车道
在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魏某收到370万执行款后与被执行人握手言和,情绪激动地向执行干警道谢。
“真的是太感谢你们了!这么快俺们就拿到执行款了。”6月8日上午小雨淅淅,锣鼓喧天,申请执行人罗某冒雨向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们送来两面鲜艳的锦旗。
“你们执行局的同志一定要给我主持公道啊!”执行法官马富伟见到申请人闵某的时候,闵某就开始向执行法官进行哭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