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张双召 姚晓芹) 日前,许昌市一起十车相撞道路交通事故案,在襄城县法院颍桥法庭成功审结。该案发生在兰南高速公路襄城县双庙乡境内,十辆车连环相撞,造成19人受伤。
2016年10月15日,李胜某驾驶豫H挂重型半挂牵引车,沿兰南高速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153KM+650KM处,与前方因道路堵塞而依次停车的李某驾驶的豫KF轻型厢式货车、郭某驾驶的豫D7小型普通客车、邵某某驾驶的豫D7H小型普通客车、何某某驾驶的豫DU轿车、吕某某驾驶的豫NR轻型普通货车相撞,导致豫KFS轻型厢式货车撞开高速公路右侧护栏翻入沟中、豫NR轻型普通货车前移又和宋晓静驾驶的京AW挂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同时豫H挂重型半挂牵引车继续沿着超车道前冲又和于某某驾驶的鲁J6重型仓栅式货车相撞,导致鲁J6重型仓栅式货车前移,又分别与纪某某驾驶的冀BH挂重型半挂牵引车和闫某某驾驶的豫K9重型仓栅式货车相撞,共造成张某、李某、郭某、袁某、何某某、姜某某、王某某、于某某等十九人受伤、十辆事故车辆和豫KFS轻型厢式货车所载货物(饮水机配件)、鲁J6重型仓栅式货车所载货物(桔子)及部分高速公路路产设施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速公路第二执勤大队对该事故进行了处理,于2016年10月27日作出[许公交认字(2016)第0581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李胜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等受害人不负事故责任。
豫H挂重型半挂牵引车为某运输有限公司所有,该车辆在某保险公司处投有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100万元且不计免赔。
事故发生后,19名受害人均未得到赔偿,分别于2016年12月向襄城县人民法院起诉。该院依法立案受理该系列案17件案件,涉及赔偿请求总计260多万元。按地域管辖,该案转入颍桥法庭处理。
颍桥法庭受理后,十分重视,依法组成由庭长乔亚琴担任审判长,审判员张双召主审、陪审员关秀申组成的合议庭,迅速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该庭依据原告申请,依法对肇事车辆进行了诉讼保全。对其中原告于某某等十三人伤情较重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分别依法进行了委托鉴定。在全部案件事实查清后,依法公开对全部案件进行了判决。
办案干警勇于创新,每案判决正确归案争议焦点,依法进行证据分析认定,合理确定赔偿数额,力争使每个案件都办成铁案。判决中涉及保险公司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保险限额1172000元部分针对每个受害人认真、合理进行了分割。其中于某某所诉一案判决书多达22页。
宣判后,其中14案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服判息诉。另外三案被告保险公司提起上诉后拒不缴纳上诉费,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按其撤回上诉处理。2017年11月25日,所涉及案件一、二审全部审理终结。
当事人签订协议
2017年11月2日,被告保险公司将全部赔偿款按判决数额,足额汇入襄城县法院账户。2017年11月28日,19名受害人到法庭领取了案件款,连声称赞颍桥法庭法官办案公正、高效。
2017年11月30日上午,襄城县人民法院召开“秋季攻坚”案件款发放、拒执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2017年11月28日上午,襄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受理20件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立案庭庭长陈国华的积极调解下,20名原告与房地产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满意而归。
11月21日上午,省委政法委综治办副主任姜晓萍、许昌市委政法委综治办主任丁建国等一行四人组成调研组莅临襄城县法院视察道交一体化工作。
11月16日上午,襄城县麦岭镇沟赵村的赵某芳从襄城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冀超良手中接过29.4万元执行款时,开心和激动无以言表,一句句朴实的“谢谢”是对襄城县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最好评价和鼓励。
2017年11月15日下午,襄城县人民法院召开企业破产清算案件新闻发布会。
10月20日上午,襄城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在该县法院森林恢复基地巡回审理一起7人滥伐林木刑事案件。
9月30日上午,襄城县人民法院到范湖乡秦寺村开展“送法进校园进社区”活动,通过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方式,向学生和村民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9月29日,襄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陈国华、满全来到茨沟乡马窑村,为年事已高的王老太太提供上门立案服务。
为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9月27日上午午,襄城县人民法院组织法官到斌英中学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
秋季执行攻坚如火如荼,襄城县法院在加大执行力度重拳打击“老赖”的同时,多措并举努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近日,通过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成功化解一起异地交通事故纠纷案件。
9月16日上午,襄城县交通事故处理一体化中心门口异常的热闹,迎来一支舞蹈队。原来是9月15日调解案件的当事人李某,为了感谢调解员高效率调解,在两天之内为当事人化解纠纷使其得到有效赔偿,特意邀请舞蹈队一起来给调解员们送锦旗。
近日,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历尽艰辛辗转四省,通过连续蹲点走访,最终在昆明和武汉各拘传“老赖”一名,其中,一人和解结案,一人被司法拘留。
9月7日,襄城县人民法院法官先后来到欧洲印象小区、城关镇南大街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
8月28日下午7点至8月29日凌晨两点,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联合法警大队共出动警力三十余名展开“午夜擒老赖”行动。
近日,西平县人民法院审结首例涉外刑事案件,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判处越南籍被告人裴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五千元,驱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