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朱迪)“冯法官,谢谢你的劝解,我想明白了,我现在就去法院把钱还了。”7月20日,执行法官冯涛一上班就接到被执行人张某要求履行义务的电话。
张某与李某本为邻里关系,平日里因宅基地纠纷产生积怨,时常发生口角。在一次争吵中,矛盾激化到不可调和的地步,双方大打出手。
李某受伤住院,治疗出院后,将张某起诉至建安区人民法院,要求张某对其进行赔偿。法院判决张某赔偿李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6500余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未按照判决履行赔偿,且未与李某联系。李某前往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承办法官冯涛在接到案件翻阅卷宗后发现,此案件的审理及判决均为公告送达,考虑到这个案件标的小且为涉民生邻里纠纷,便前往张某家中查看情况。了解得知,张某常年外出务工,家中只有父母留守,冯涛向其父母说明来意并留下了联系方式让其父母告知张某。
7月初,冯涛接到一个陌生来电,来电称自己是张某,正在前往法院的路上。到达执行局的张某在了解整个案件情况后,情绪激动,称自己根本不知道自己被李某起诉,拒绝履行法院判决。冯涛耐心地向李某对庭审中缺席审理、公告送达等进行了解释,并告知李某如不履行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经过两个小时的释法明理,张某态度有所缓和,表示自己想回家考虑一下。考虑到张某对此事并不知情,且是自己主动联系前往,当天未对张某采取拘留措施。
7月20日,执行法官冯涛一上班就接到了被执行人张某的电话,张某前往执行局将赔偿款全款交给了申请人,并对冯法官的耐心释法表示了感谢。
张献红就这样像老大哥一样,拉着申请人王某劝了两个多小时,王某才最终理智平静下来,表示听从张法官的建议,其妻子汪某见丈夫平静下来,连连向张献红道谢。
7月20日上午,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宝生,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宋世旭,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处处长赵萍一行人前往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调研执行工作。
为切实落实建安区区委以案促改、标本兼治会议精神和要求,许昌市建安区法院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四项得力措施,在全院开展案件剖析,推进以案促改工作,严肃整改,强化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7月20日上午,建安区政府法制办组织召开构建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良性互动工作座谈会,建安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永法、行政庭庭长宋瑞捷应邀参加了会议,建安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王丰伟主持会议。
为切实落实建安区区委以案促改、标本兼治会议精神和要求,许昌市建安区法院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四项得力措施,在全院开展案件剖析,推进以案促改工作,严肃整改,强化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7月18日下午,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召开班子会,传达学习贯彻省委十届六次全会暨省委工作会议精神和区委书记邵七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省委全会讲话精神,党组书记、院长张景渠并就贯彻落实提出要求。
6月30日上午,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景渠,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永法,纪检组组长罗文杰,党组成员、执行局长李建杰带领全体执行干警在三楼执行指挥中心召开周六执行例会,通报本周工作落实情况,安排部署下周工作计划。
6月28日下午,时值建党97周年前夕,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机关党委书记、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肖景绍为部分党员代表上了一堂形象生动、振奋精神的党性教育课。
6月27日下午,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各党支部书记以及党委委员在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党员大会,以集体宣誓的方式,开展了一次重温入党誓词活动。
6月19日,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使用微信视频,进行了一次上海、四川德阳、许昌三地全权代理人通过网络目击现场,随机摇珠公开选定评估机构活动,真正实现了让当事人省事、省时、便捷。
在端午节来临之际,为了追忆先贤,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建安区法院组织干警开展了一场包粽子活动。
6月1日,许昌市建安区法院组织多名法官志愿者在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肖景绍带领下,到新元办镜湖社区开展“学习贯彻十九大,文明单位社区行”宣讲活动,来自社区的20余名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了学习。
5月9日上午,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处理中心组织立案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审管办、保险业协会工作人员及人民陪审员等进行了道路交通事故数据一体化平台操作培训学习。
5月7日,由建安区区委宣传部主办,建安区总工会、建安区公安分局、建安区教体局、建安区财政局、建安区城管局协办,以“文明许昌?欢乐中原”为主题的广场舞大赛在北海公园正式举行。
4月18日,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远赴山东省德州市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