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缓解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水平。近日,许昌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人社、卫计委、脱贫攻坚等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有效衔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明确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有效衔接。
《通知》指出,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后仍有困难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逐步将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拓展至困境儿童、低收入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众(含低收入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积极探索做好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救助工作。
同时,《通知》要求,要全额资助特困人员参保的个人缴费部分,对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个人缴费部分,每人每年资助不低于30元。对经民政、扶贫部门认定确实无力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困难群众,县(市、区)政府要资助支持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确保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医疗救助增加的费用由各级财政按规定给予安排;对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重点困难群众,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实行先诊疗、后付费。
《通知》规定,各地要合理调整医疗救助资金支出结构,稳步提高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资金支出占比。综合困难群众家庭经济状况、当地医疗救助筹资情况等,建立健全分类、分段的梯度救助模式,比照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分段报销的比例,在年度救助限额内实施救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困难群众经各种保险报销后,自负医疗费用仍然较高的采取分段定额救助,进一步提高大病保障水平。(张柯 通讯员 孙伟鹏)
许昌市今年前8个月主要经济指标平稳增长,质量效益稳步提升。
全国铁路运行图即将于9月21日实施调整,高铁许昌东站日常开行车次将调整为66列,高峰期开行车次70列。
9月18日,许昌检验检疫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逐字逐句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质量提升发布会实录、中国质量大会等内容,并集体进行讨论研究,提出下一步贯彻落实意见。
9月17日上午,2017年全国科普日许昌市主场活动启动仪式在许都公园举行。
9月12日,记者从许昌市天平公证处获悉,今后,老百姓足不出户动动手指即可申办涉外公证。
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我省2017年第一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许昌市共有34家企业入选。
新元大道东段拓宽提质工程于9月16日正式开工。
9月12日,在许昌市建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指导下,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建安区第五人民医院餐厅达成保险方案,年保费为1500元,保额为40万,将全程为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提供保险保障,这是建安区首单食品安全责任险。
9月14日上午,许昌市公安局东城分局案件侦办大队到许昌学院开展以“远离毒品、珍爱生命”为主题的禁毒宣传活动,7000余名新生参与其中。本次活动主要是通过深入宣传使入学新生形成良好的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
9月15日晚,历史廉政文化教育片《兴衰之鉴》许昌看片会在许都大剧院隆重举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根据《质检总局等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和部署,许昌检验检疫局坚持改革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引导和动员全社会力量主动关注质量发展事业。
9月12日上午11点,刚刚开庭回来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阎法官,打开电脑,登录“法律文书智能编写系统”,选取自己刚刚当庭合议过的案件,启动裁判文书自动生成编写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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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智能编写系统”是许昌中院推动审判信息化建设的又一“秘密武器”,系全省法院首家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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