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许昌讯(记者康世保 通讯员李扬 姚晓芹)年关将至,对那些有钱不还的失信人,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执行干警们可没有放弃追踪。12月12日,他们在许昌市襄城县库庄乡311国道旁守候了6个小时,堵到了“消失已久”的失信人李某。
据了解,2015年7月30日,李某因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被法院判决赔偿张某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李某一直未履行给付义务,无奈之下,2016年3月6日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后,执行法官向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后,李某非但不配合执行,反而将手机号码变更,使得执行法官无法联系。执行法官多次前往其住所寻找,因李某另搬新家,均无功而返。李某这一躲就是将近3年,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12月11日,申请人张某向执行法官提供线索:李某现在在给人做拉货司机并每天经过许昌市襄城县库庄乡311国道某段交班。执行法官收到线索后,12日早上出动6名执行干警,在被执行人李某的货车交班地点蹲守,等待抓捕被执行人李某。经过6个小时的蹲守,被执行人李某驾驶着货车出现,其被成功拘传至法院。
执行法官对李某规避执行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后果,李某慑于法律的威严,也认识到自己逃避执行行为的严重性,便当即电话联系家人交清了全部案件款,并诚恳的承认了错误。自此,一件长达3年的“骨头案”得以顺利执结。
12月12日,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执行干警们在许昌市襄城县库庄乡311国道旁守候了6个小时,堵到了“消失已久”的失信人李某。
2014年初,张某因生意需要,分4次向朋友刘某借款300万元并出具借条,约定月利率为2.5%,利息需交付一年。借款到期后,因张某拒不偿还,刘某将张某和其丈夫樊某一并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张某、樊某共同偿还刘某借款本金300万元及利息,利息按照月利率2%计算。
12月26日,经过多日蹲点摸查,河南省襄城县执行干警当街将“消失已久”的失信人张某拘传回院。
被执行人因城市拆迁改造而搬离原住址,从而造成被执行人难寻,是很多执行法官都遇到过的切实问题。
12月6日,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与该县公安民警相互配合,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失信人采取了强制司法拘留,有效地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12月6日,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与该县公安民警相互配合,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失信人采取了强制司法拘留,有效地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11月19日,许昌市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了这样一起案件,欠款8万余元的失信人金某某,藏在自家床底下躲避现场搜查的法院执行干警,最终金某某也没能逃过执行干警的火眼金,因拒不履行合法判决义务被依法处强制司法拘留15天。
张某欠银行贷款逃避执行,直至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将其抵押房屋依法拍卖才悔不当初,要求向买受人加价20万买回该房,遭其当即拒绝。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法院执行干警们发现该院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率大幅提高,许多被执行人从抗拒执行的“要我还”变为主动履行的“我要还”。
河南省许昌市一被执行人李某几个月前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后,未如约履行。几个月后,李某为自己的言而无信付出了15万元的巨大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