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杨海斌 杨亚菲)近日,许昌市委印发了《许昌市打击诬告陷害类信访举报查核处理办法(试行)》,对打击诬告陷害类信访举报作出严格规定,释放出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强烈信号。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提出四项措施深入学习宣传《办法(试行)》精神。
一是党组开会带头学。组织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贯彻《办法(试行)》,要求两级法院认真执行《办法(试行)》精神,特别是法院领导干部要为法官和普通干警公正执法办案当“靠山”、做“撑杆”,严厉打击诬告陷害类信访举报行为,切实维护法官和普通干警公正司法权力和个人合法权益。
二是全体干警专题学。要求全体干警“不留死角全员学、一字一句记条款”,适时组织专题知识竞赛,同时干警积极主动写心得体会和学习感言,学思践悟相结合,形成高度的思想认同和行为自觉,进一步培育风清气正的政治氛围,努力营造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司法环境。
三是线上线下广宣传。利用机关办公楼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办法(试行)》原文,在中级法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网络媒体平台发布《办法(试行)》原文和学习动态,同时结合涉法涉诉热点,准确解读《办法(试行)》的精神要义,与网民互动,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和社会氛围。
四是分类施策化信访。坚持以《办法(试行)》指导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既要及时呼应受侵害群众诉求,提升法院公信力,又敢于硬起手腕,与相关单位合力打击违法上访和诬告陷害类信访举报行为,为依法办案的法官“撑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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