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赵市伟 吴晗) “罗法官,让您费心了,感谢您为我解决了大难题......”10月23日,一起长达三年的中小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圆满执结,山东某木业加工厂负责人高某向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罗喜涛送锦旗表达感谢。
2012年底,许昌一机电公司从山东某木业加工厂订购一批建筑模板,合同约定货到付款。该机电公司收到货后向木业公司出具欠条,注明货款共计118440元。经木业公司催要,机电公司先期付款20000元,但剩余货款仍未支付,木业公司遂将其告上法庭。2014年,许昌县法院判决机电公司偿还木业公司货款98440元及利息。后机电公司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维持了原判。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机电公司拒绝支付剩余欠款。因始终未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暂时终止执行。2016年底,该案被移交至魏都区法院。2017年4月,该院执行干警罗喜涛经过深入调查,发现该公司濒临破产,资不抵债,名下已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该企业法人黄某的家人重疾在身,急需用钱。罗喜涛组织面对面调解,高某考虑到黄某的难处,主动放弃部分债权,耐心的调解工作促使双方达成和解,高某最终同意黄某还款5万元。
协议生效后,黄某仍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罗喜涛多次登门释法析理,黄某先行还款25000元,并签订保证书,承诺9月份将剩余款项一次性结清。还款期限到期后,黄某又还款4000元,但剩余款项仍未执结。10月23日,在该院开展的“秋季攻坚”执行活动中,罗喜涛将黄某强制带回法院,告知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黄某当日将剩余款项一次性全部还清,该案得以执结。
2017年3月,经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调解,三被告承诺分10期返还许某本金20万元及利息11000元,于2017年底全部结清。
该院执行局在部署执行方案时,针对丁某人在外地避而不见,找不到被执行人又无可执行财产的情况,特意制定执行方案,力争通过其家人这一渠道和丁某取得联系,破解这一执行难题。
9月28日,曹某和亲戚一起来到法院,将剩余款项全部结清。
9月27日,该院在全市率先打响“秋季攻坚”专项执行活动第一枪,派出三个执行突击队,前往市区、城郊、乡镇等不同执行地点,搜寻被执行人。
9月14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判决丁某将房顶种植的花草及搭建的棚子清除,驳回吴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河南许昌的两名小伙因多看了两个女孩一眼就被打伤,而被看的两个女孩则在9月7日被许昌市魏都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
8月28日,正是七夕佳节,孙某夫妇一大早便来到法院,在法官的调解下,郑某愿意放弃利息部分,孙某夫妇一次性将28万余元欠款全部结清。
为进一步弘扬焦裕禄的公仆情怀、求实作风、奋斗精神和道德情操,连日来,许昌市魏都区法院组织党员认真学习讨论大型系列述评文章《春天的嘱托》。
8月30日,作为案件原告的许昌某电梯公司受被告山东泰安某置业公司委托,替被告向魏都区法院魏北法庭送来一面写有“为企业保驾护航,替企业排忧解难”的锦旗。原被告从针锋相对变为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这是怎么回事呢?
近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分别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王某、朱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魏都区法院启动大执行模式,巧用“加、减、乘、除”,破解系列执行难题。从2016年6月至今,该院共执结案件2593件,执结标的额2.3亿元。
8月22日,在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申请人从霍某手中接过近40万元全部欠款后,握住执行法官的手连声道谢。
8月22日,在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申请人从霍某手中接过近40万元全部欠款。
“真是太感谢了!法院用特别程序快速审理了我们的案件,又穷尽执行措施让我们这么快就拿到欠款,为你们的高效率点赞!”8月22日,在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申请人从霍某手中接过近40万元全部欠款后,握住执行法官的手连声道谢。
金某看到一对男女打架便上前劝解,却被女子的丈夫误会,遭到拳脚回击,金某一气之下将对方打至轻伤。金某不但赔偿5.5万元,8月22日,还被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