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原创 > 正文

许昌市魏都区法院:被告委托原告为法官送锦旗

2017-09-01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芦萍 少鹏) 案件圆满结案后,当事人给法官送锦旗以表谢意并不算稀奇事,可若是被告当事人委托原告当事人给法官送锦旗,这就让人有点匪夷所思了。这样的稀奇事就发生在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法院,8月30日,作为案件原告的许昌某电梯公司受被告山东泰安某置业公司委托,替被告向魏都区法院魏北法庭送来一面写有“为企业保驾护航,替企业排忧解难”的锦旗。原被告从针锋相对变为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2017年3月,山东泰安某置业公司向许昌某电梯公司购买几台电梯,在交付一部分货款后,下余22万余元货款因种种原因一直未付。许昌某电梯公司多次讨要无果,于7月向魏都区法院提起诉讼,8月25日,原告申请冻结被告账户,法院根据原告申请,对被告账户予以冻结。

  泰安某置业公司得知自己的账户被冻结后,大吃一惊,因为这个账户是他们的基本账户,被冻结后,公司所有财物来往无法正常运营,而他们几天后会有一笔资金流转必须使用这个账户。8月28日,该公司代理人来到魏都区法院,希望在法院的主持下,尽快结案,解封账户。

  当天下午该公司代理人到法院后,向承办此案的魏北法庭法官表明公司态度与请求。承办法官通知原告到庭后当即主持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最初,双方在需付货款金额上存在差异,承办法官一方面开导原告,告知被告特意从外省赶来,抱着很大的付款诚意,希望原告看到被告诚意,和气生财,适当做以让步,也能和被告建立长久合作关系。另一方面则劝说被告,原告方提供的证据较为扎实,如果走到判决阶段,不仅会耽误账户解封时间,而且判决金额也会严格依据证据计算。听了承办法官的话,双方都点头表示赞同。最终,在法院主持下,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于当天支付原告欠款20万元。原告不再向被告主张下余货款及违约金,双方就合同履行问题再无争执。

  达成协议后,承办法官迅速制作了调解文书,当场发放给原被告。同时根据调解内容,通知该院送达保全中心,第一时间对被告账户予以解封。

  泰安某置业公司工作人员没想到在他们到许昌的当天下午就能圆满解决问题。拿到裁判文书后,激动不已的他们决定乘坐当天高铁返回泰安,向公司领导汇报这个好消息。次日,该公司账户得以解封。

  魏都区法院法官高效办案,设身处地为双方企业着想让原被告双方深受感动。在法官和风细雨的调解中,双方决定建立长久的合作关系,成为长期生意伙伴。因泰安某置业公司远在山东,该公司便委托许昌某电梯公司以泰安某置业公司的名义制作一面饱含该公司深深谢意的锦旗送到魏都区法院。于是出现了官司结束后,被告委托原告制作锦旗,原告代替被告送锦旗的一幕。


<上一页 下一页>
文章关键词:许昌市 魏都区法院 法官送锦旗 被告委托原告 责编:王慧
5034

相关阅读 换一换

今日热点

襄城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无偿献血献爱心活动 襄城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无偿献血献爱心活动

精品原创

许昌中院召开涉公职人员案件集中执行活动新闻发布会 许昌中院召开涉公职人员案件集中执行活动新闻发布会

图片新闻

地市直通车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2 hnr.cn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映象网络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