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谷亚聪 姚晓芹) 2017年12月11日,了解到由于气温骤降,80多岁的原告刘老太不能来到法院开庭,襄城县法院家事(女子)审判庭法官与刘老太居住地丁营乡霍堰西村的村委联系确定开庭地点。2017年12月13日上午9点半,原告刘老太诉被告杨甲、杨乙、杨丙、杨丁、杨戊赡养纠纷一案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现场
刘老太于1935年出生,今年已经83岁了,育有两子、五女,除一女一子已经去世之外,老太太还有四女一子健在。刘老太有一月80元的老年人补助,以及四亩地的粮食补贴。刘老太要求五子女每人每月支付自己300元的生活费,自己住院的医疗费用五子女每人承担五分之一。庭审中,杨甲、杨乙、杨丙、杨丁四个女儿均表示愿意赡养老娘,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但儿子杨戊坚持,除非刘老太将4亩地给自己,否则自己既然不继承土地了,也就没有赡养老娘的义务了。考虑到赡养案件调解比判决的法律效果好,女子法官以理释法,慢慢安抚刘老太及杨戊后,分别与二人进行沟通。
女子法官以理释法
女子法官结合原告的生活所需及收入情况,参照2017年河南省农村人均消费性支出,向原、被告释法。鉴于杨戊的经济情况相对紧张,原告同意作出让步,愿意让五子女每人每月支付自己100元的生活费。庭审中了解到本案争执的土地原属于刘老太、杨乙、杨丙及刘老太已故的老伴、儿子,每人8分地。原告让步之后,女子法官单独与杨戊沟通。经过沟通,杨戊表示愿意每月支付老母亲100元的生活费,老人生病住院的花费也愿意分担。母子几人最终亲情回归、冰释前嫌。
调和小家是家事法庭的职责,影响大家是女子法官的使命。家事女子审判庭以人为本、以和为贵,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以法律为手段,以维护家庭的和谐为使命,不仅让每一个当事人在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更努力使每一段破碎的关系得以修补。让小家平安,让大家和谐,家事女子法官一直在路上。
12月份以来,襄城县法院团委组织共青团员围绕全县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当好“宣传员、服务员、联络员、回访员”,“团日主题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
11月29日,襄城县人民法院迎来了两位冒雪从鄢陵跨县前来送锦旗的申请人。
2017年11月30日上午,襄城县人民法院召开“秋季攻坚”案件款发放、拒执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2017年11月28日上午,襄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受理20件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立案庭庭长陈国华的积极调解下,20名原告与房地产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满意而归。
日前,许昌市一起十车相撞道路交通事故案,在襄城县法院颍桥法庭成功审结。该案发生在兰南高速公路襄城县双庙乡境内,十辆车连环相撞,造成19人受伤。
11月21日上午,省委政法委综治办副主任姜晓萍、许昌市委政法委综治办主任丁建国等一行四人组成调研组莅临襄城县法院视察道交一体化工作。
11月16日上午,襄城县麦岭镇沟赵村的赵某芳从襄城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冀超良手中接过29.4万元执行款时,开心和激动无以言表,一句句朴实的“谢谢”是对襄城县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最好评价和鼓励。
2017年11月15日下午,襄城县人民法院召开企业破产清算案件新闻发布会。
10月20日上午,襄城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在该县法院森林恢复基地巡回审理一起7人滥伐林木刑事案件。
9月30日上午,襄城县人民法院到范湖乡秦寺村开展“送法进校园进社区”活动,通过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方式,向学生和村民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9月29日,襄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陈国华、满全来到茨沟乡马窑村,为年事已高的王老太太提供上门立案服务。
为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9月27日上午午,襄城县人民法院组织法官到斌英中学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
秋季执行攻坚如火如荼,襄城县法院在加大执行力度重拳打击“老赖”的同时,多措并举努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近日,通过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成功化解一起异地交通事故纠纷案件。
9月16日上午,襄城县交通事故处理一体化中心门口异常的热闹,迎来一支舞蹈队。原来是9月15日调解案件的当事人李某,为了感谢调解员高效率调解,在两天之内为当事人化解纠纷使其得到有效赔偿,特意邀请舞蹈队一起来给调解员们送锦旗。
近日,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历尽艰辛辗转四省,通过连续蹲点走访,最终在昆明和武汉各拘传“老赖”一名,其中,一人和解结案,一人被司法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