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崔佳 樊高峰)“襄城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现在宣布开庭!”5月30日上午,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襄城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在襄城县清华园学校树人堂巡回审判一起滥伐林木犯罪案件,为800多名小学生和初中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11月12日,被告人卢某、李某安、陈某民三人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共同预谋后将襄城县双庙乡赵庄村赵某家中位于赵庄村村南高速路北侧承包地里的72棵杨树伐掉。经鉴定,被滥发的杨树材积为22.2853立方米。
在审判长樊高峰的主持下,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量刑建议、最后陈述有条不紊地进行。三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悔罪,恳请从轻处理。合议庭经过评议,当庭宣判,三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拘役4个月,缓期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庭审结束后,襄城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冀超良专门对学生们嘱托:“你们是祖国的未来,在这么美丽的校园里,要好好学习,长大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最近,咱们每天可以看到蓝天白云,这就是保护环境的成果。一棵大树,从栽下到长成大树,需要几年、十几年的时间,砍伐只需几分钟、十几分钟。这种行为,不仅给国家带来损失,最主要的是给环境造成伤害。你们一定要从小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好习惯,保护环境,爱惜环境,做环境的守护者!”
“法院把庭审搬到学校来,尤其是关于环境保护的,是非常有意义的,可以让学生感受真实庭审现场的同时,不仅懂得守法,还要学会主动爱护环境!” 清华园学校政教处张主任深有感触。
5月9日下午,襄城县人民法院干警来到襄城县城市规划展示馆进行参观,了解襄城县的过去、现在和未来,切身体会襄城县的独特城市魅力。
5月5日,襄城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秦学海带领执行干警20余名,对长期躲避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进行突击,同时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打响了“百日执行攻坚”活动第一枪。
5月4日上午,襄城县人民法院举行了扫黑除恶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通过典型案例向媒体和社会介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关情况。
4月19日下午,襄城县人民法院召开第一季度审判质效研判会,会议总结分析今年第一季度审判执行工作质效指标完成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任务目标和工作措施。
4月11日上午,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团队负责人陈忠生、清丰县人民法院(全省法院2017年度结案率第一)副院长谭惠民、家事审判庭庭长杨杰英、法官助理荣静等一行五人到襄城县人民法院参观交流家事审判工作,襄城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冀超良等陪同。
3月12日,正是植树节,襄城县人民法院组织法官、志愿者、被告人上山来到骆驼岭森林生态恢复基地开展复耕补种植树活动。
新春佳节来临之际,襄城县人民法院干警看望了该院退休老干部,为他们送去亲切关怀和新春问候。
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积极响应,多措并举,高效执行,快速落实,集中解决,冲在了“帮讨薪”的第一线。
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积极响应,多措并举,高效执行,快速落实,集中解决,冲在了“帮讨薪”的第一线。近日,襄城县人民法院为两位农民工大哥讨回了4.5万元工资款。
光阴如梭,初阳东升,不知不觉中, 2017已悄然而去,我们已经迎来了2018年的第一缕曙光。
禁止颜某某对妻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殴打、骚扰、跟踪、谩骂、恐吓妻子及其亲属,有效期为六个月
2017年12月6日,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进行了打击非法占用土地行政非诉案件的专项执行活动,旨在将相关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得以履行。
12月2日,襄城县法院组织全院共青团员到帮扶的范湖乡秦寺村开展“团日主题活动”,以别样形式助推全县脱贫攻坚活动深入开展。
12月4日上午,襄城县人民法院在该县烟城路市政广场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布置大量法律法规活动展板,设置多个法律咨询台。襄城县政法委书记杨方晓到普法活动现场,对普法活动进行了亲切指导,并提出宝贵的意见。
“我要感谢立案庭,感谢法院,为我们老百姓解决困难办实事。”原来这是一起借贷案件中的原告段某,亲手将写有“依法调解、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立案庭陈法官的手中。